商业的发展促进度量衡的广泛使用

  交换活动大约出现在原始社会中期,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早期的交换多发生在氏族与氏族之间,仅以偶然剩余的产品相互赠送或交换。根本不需要度量衡器具。

  商代的社会生产力无疑比以前有很大提高,商品生产和交换取得了显著发展,甚至后来把经营货物的人称为商人,商人一词就是由此而沿用下来的。夏商两代已经有了征收赋税的专用度量衡器,商品交换又比较活跃,那么这时期度量衡似乎应该普遍使用了,但事实并非如此。社会有了分工,必然随之发生交换。商品交换从偶然性发展为经常性的活动,出现了“日中为市”这类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交换场地。交换双方仍是以生活必需品为主,即“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系辞下》)。到了商代,进入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奴隶主们的生活欲望越来越高,于是各地的玉石、野禽、金锡、龟贝都从遥远的地方为他们交易运输而聚集到都城大邑。但是这种远距离的商业行为主要发生于部落之间,并且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只起着微小的作用。而一般人民需要的却只是一些日常用品,交换的形式仍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往往是以粟易器械,以羊易陶罐。双方都是为了换取生活必需品,因此对大小、多少、轻重都不甚计较。这种交换形式几乎一直延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由于时代久远,古籍中留下来的资料只能是一鳞半爪,无法对这一时期的社会状况作进一步判断。但是我国现代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还有一些偏僻的山寨,由于很少与外界接触,以致过着原始的群居生活,生产力很低下,绝大多数人没有什么私有财产,一般情况下还处在分光吃光的阶段,对待财富的观念不很强,对于多少、轻重也就不太计较了。因此,度量衡这个名词对他们来说还十分陌生,概念也不是很清楚。我们借助于这些地区的调查材料,了解他们日常生活中度量衡的使用情况和范围,再与夏、商奴隶社会作一些比较和分析,则是十分有意义的。据介绍,云南独龙族人在交换商品时,用手捧作为单位,一手之盛为“一把”,两手为“一捧”;他们买卖黄连、贝母之类的药材,就是以“把”、“捧”来论价的。买卖盐巴时,用平时吃饭的碗来测量;计算粮食,用平时盛物的小箩筐。在内地衡器的影响下,有些少数民族中也出现了一些自制的十分简陋的“秤”;当他们猎获到野兽时,临时找来一石块或一根兽骨作锤,削一根竹杆作衡(秤杆),在杆上刻一些分度,用来分肉。只要每次称肉都固定在同一刻度上,就可以大致分得平均而且达到目的了,因为大家并不用知道分得的是几斤几两,肉分完了,这杆“秤”也就失去作用而被丢弃。借贷时也是这样,他们临时在自制的秤杆上刻一条线,记下重量,待归还时仍拿它来再称一下,也就觉得很公平了。这些粗糙的器具,由于没有统一的单位和量值,严格地说,都不是度量衡器具,仅仅是小范围内的一种测量活动,只要当事人承认它就达到目的了。因此,不具有任何社会性,也不受任何制度的约束,这种测量还不能称之为计量或度量衡。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一般群众无论对交换甚至借贷都不需要有统一的度量,但在缴纳谷物租税时,每一寨子却备有一只公用的竹笥(官量)或一杆公秤。这些度量衡器具都保存在头人家里,只供向“傣族土司交负担用”。由此可见度量衡在赋税制度上起着何等重要的作用。

  在奴隶制社会,绝大多数人被奴隶主剥夺了人身自由,他们没有剩余物品需要到市上去交换,少量的生活必需品也只是用以物易物的方式去换取。另一方面,奴隶主贵族却过着奢侈的生活,他们对财富有很高的占有欲,因此在财产的分配上是很认真的。由于划分土地,发放俸禄,征收赋税等方面的需要,在奴隶社会度量衡不但已经产生,并且有了专用的器具。然而这些度量衡器具只是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手中,在他们看来,度量衡不仅仅是工具,更重要的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般老百姓是不应该有,也是不能有的。“关石和钧,王府则有”,正是早期度量衡使用的范围和度量衡器具管理的真实写照。

  西周时期的手工业和商业基本上还是由官府经营,工匠、商人多为官府的奴隶;因此,有“工商食官”的说法。随着农业、手工业的进步,西周的商业比殷商时期又有所发展。从墓葬中发现“贝”的数量明显增多来看,贝已从早期单纯作为装饰品逐渐转变为货币,用它来计算物品价值了。西周的“贝”明显增多和它的价值观念还可以从青铜器铭文上找到佐证,如《遽〔ju据〕伯睘簋》的铭文有“遽伯睘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十朋又四朋是指铜尊的价值而言。此外在许多铜器上还刻有赏朋三十朋、五十朋以至百朋等。西周可能已用“铜”作为交易的等价物了,铜器铭文上出现了“寽〔lu虑〕’、“匀”等计量单位。可见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西周的商业目前还只能从古代文献中找到一些很不系统的材料。《考工记》中记载,西周已有专门的“市”,匠人建国都“面朝后市”。统治阶级虽然过着奢侈的生活,但表面上却讳言财利,故置市于宫廷的后面,以近于后宫,国君后妃以及贵官都禁止到市上去游观(参见《周礼·地官司徒下》),但毕竟在都城里已有专门交换货物的场所——“市”了。西周对“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设有各种官职管理“市”上的日常事务,《周礼·天官冢宰下》中说:凡建国之始,内宰要辅佐王后建立市,设置大大小小的肆把货物陈列出来,把度量衡管理好。《周礼·地官司徒下》中说,司市掌握市上的各种政令,根据不同的事务处所来安排市井的经界,把货物分门别类地陈列出来,分其优劣使物价合理,还要用度量衡器具计量后再评定货物的价格。每当开肆之始,“质人”手里还拿着鞭度,经常在市上巡视监察,如果发生银钱纠纷或因度量不准而产生争斗,则妨鞭惩戒,有争长短者,就执度以校正。《周礼》一书虽然是后人对西周王室的职官制度和市场管理的追溯,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期间商品经济和度量衡的状况。从《周礼》一书的叙述中,我们认为西周的市由各级官吏严格管理,他们手中掌握的度量衡器,不仅是唯一的标准,而且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

  由于西周社会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交换并没有成为重要的经济形式,作为货币的“贝”由于数量增多,它的价值及珍贵程度也相对减小,而且贝币多在上层社会间通行,一般百姓并不一定欢迎,民间近地交换,更多地仍是以物易物的方式。《诗·小雅·小宛》说:“握粟出卜”,《诗·卫风·氓》说:“抱布贸丝”,正反映了百姓仍以换取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即使上层社会,也常常以人、畜来换取丝、麻、农作物和土地。只有当交换从偶然性变成经常性的社会活动,并且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和专门经营商品交换的商人,用货币作为交换尺度时,度量衡在商品市场中的地位才日趋重要。

  春秋战国是我国经济发生较大变革的时期。铁质农具的使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改变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占有形式,诸侯的领地逐渐变为私有,甚至公社农民也逐渐转化为小土地所有者。随着土地占有形式的改变,手工业生产出现了独立的自由手工业阶层。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巨大发展,商业的繁荣就成了必然结果。富商大贾们“志高而扬,结驷联骑”地往返于各国之间进行贸易活动,并且逐渐形成了专业的自由商人阶级。商业逐渐扩大,货币同时发展而与之适应。春秋晚期已有铜铸货币的出现,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促使铸造货币广泛流通。这期间的铜铸币因地区不同,大概可以分成四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布币,形状像农具中的镈〔bo博〕,主要流行于韩、赵、魏(即三晋)地区。第二种刀币,是工具中的刀转化而来的,主要流行在齐、燕、赵等国。第三种为圆钱,外圆内有孔,主要流行于东周、秦以及赵、魏两国沿黄河的地区。第四种是铜贝,主要流行在楚国境内。

  商业的发达还出现了不少繁荣的大城市,如齐的都会临淄(今山东临淄以北),是当时规模最大、最繁华的都市之一。《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临淄城中居住着七万户人家,最热闹的街道可以同时行六辆车。市工是市肆和工商业者聚集地,市民都很富有,街道上来往车辆和行人十分拥挤,如果大家把衣襟(衽)连起来,就可以合成一顶围帐;把衣袖(袂)举起来,可以合成一面大幕。又据桓谭《新论》记载,楚国都城郢(今湖北江陵县西北)也是一个很热闹的商业城市。“楚之郢都车毂击,民肩摩,市路相排突,号为朝衣鲜而暮衣弊。”在这样车碰车、行人摩肩接踵、你推我挤的的商业街市上,早上穿的新衣服到晚上就挤坏了。以上对战国时市肆热闹和繁华程度的描写,虽然有很大程度的夸张,总是反映了一定的历史情况。除齐、楚之外,赵国的邯郸,楚国的陈、寿春,宋国的定陶等都是当时商业繁华的大城市。商业的繁荣必然扩大货币和度量衡器具的使用范围。农民所生产的主要产品粟的价格,已用货币来计算,一石粟价三十钱,最低时二十钱……;布一幅长八尺,阔二尺五寸,值十一钱;布幅长阔不合规格的,不准在市上流通。粮食布帛都用货币计价,度量衡必然成为不可缺少的计量器具了。由于私有财产范围的扩大,人们私有观念增强,买卖双方的价值观念从不甚计较转变为锱铢必较了。从考古发掘来看,战国时遗存的货币也比较多,动辄几千枚,甚至一窖就出土几百斤,可见流通货币数量之可观。货币的广泛使用,一方面说明商业的发达,同时也说明度量衡已成为商品流通中不可缺少的计量工具。从目前所见最早的度量衡器具,除了商代的骨尺、牙尺以外,都是属于这一时期,而且以战国后期为最多。

  “右伯君”铜权,是目前所见时代较早的一件权衡器,呈半球形,上有鼻纽,用来系绳,周身铸六个大字:“右伯君,西里疸。”据考证,“右伯君”是主造官,“西里”是铸造的地点,“疸”是工匠的名字。从字体上判定,这件铜权时代约在春秋晚期,是齐国的器物。齐国还出土了许多铜质和陶质的量器,其中有四件铜量上有戳式印文“右是敀”。‘右里’是地名,“□”与“鉨”相通,相当于“玺”字。意思是右里地方制造的器物并以戮印为据。其中一件容五升(合今1025毫升),一件容一升(合今206毫升),此外还有“公豆”、“公区”陶量多件。1857年在山东胶县灵山卫同时出土了三件齐国的铜质量器:“子禾子釜”、“陈纯釜”和“左关□□”,器壁上都刻(铸)有铭文。“陈纯釜”有铭文七行,大意是:陈犹莅事之年的某月戊寅,命左关师发督造左关所用的釜,并且要以仓廪的标准釜进行校量,冶器人名陈纯。“子禾子釜”的铭文最长,共108字,大意是:子禾子命某某往告陈得;左关釜要以仓廪的釜为标准,关□□以仓廪的半区为标准,如关人舞弊,加大或减少其量,均当制止。如关人不从命,则论其事之轻重,施以相当的刑罚。“左关”是当时的关卡,由于商业规模逐渐扩大,商人出入各诸侯国之间,货物的流通量也不在小数,为了增加官府的收入,各国都先后在边境设关收税。如果说在夏商周(西周)时期,度量衡主要是统治阶级手中的剥削工具,他们的所掌握的度量衡器是唯一的标准,那么,到了春秋战国已将度量衡检定、管理制度刻在器物上,成为大家都看得见,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成文法了。

  楚国除用铜贝币外,还大量使用黄金作为流通货币。《管子·国蓄》中说:“金起于汉、汝。”汉水、汝水皆为楚地。楚国的金币有两种,一种是金饼,另一种是压成扁而平的长方形小金版,上面钤着许多印记,一般有16~20多方不等,钤印文字以“郢称”为最多。“郢”是楚国首都的统称,“称”是指称量货币的意思。这类金版使用时都需要切成小块,称重后再用于支付。因此一种小型的权衡器在楚国应运而生了。

  近年来在楚国故地出土了许多小型的天平衡杆和环形铜权,仅长沙地区就有99座春秋至战国中期的墓葬,出土了这类权衡器,铜环权总数多达390余枚,其中最完整的一套包括一根木质衡杆,两个铜盘和九枚铜环权。环权的重量最大的合125克,折合当时楚国的半斤(八两),其余的八枚重量依次减半,分别为四两、二两、一两、半两(12铢)、六铢、三铢、二铢、一铢。这类小型天平和铜环权是楚国行用黄金货币的必然产物。在商品交换中,富商大贾、豪门贵族带着金版或金饼去购买所需的各种货物,因此每个商行、店铺都必须备有专用称量金币的小型权衡器。由于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达官富豪们也同样备有权衡器用来计量所拥有的金银财物。在他们死后随葬于地下,成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商业和度量衡史的珍贵文物。

  1978年在河北省易县燕下都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一批金饰件,上面铸有奔鹿图案或武士头像,图案的形式类似今天的浮雕。据考证,这些金饰件是赵国遗留下来的器物。其中有八件在背面划刻了极细的记重铭文,是当时称重后的实重记录,如“二两二十三朱(铢)四分朱一”,“四两十六朱三分”等。今天用现代精密天平较量,可以证明当时的称量相当精确,以八件的平均值折算,每铢合0.645克,每两合15.48克,每斤合247.7克,与楚国和秦国斤的单位量值接近。贵重金属已计量到1/4铢(合今0.16克),这类精细的天平在战国时广泛使用,正是私有观念增强的反映。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赵国征收赋税的铜石权(1石为120斤),器壁上也刻有铭文,大意是:成公□□任司马(官职,掌国家军政大权,并兼管赋税),设计监造铜权,委任校(熭),下库工师(孟),以及关师等四人来主造,要求以两个半石甾来校准一平石(甾应该是一种容器)。战国时这类征收赋税而专设的度量衡器已发现多件。

  此外,战国时许多铜器和陶器上常常有记重和记容的刻铭,其中有许多虽然不是专用的度量衡器,却从另一角度说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需要用计量器具来计算和维护个人和家庭的财富了。《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三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应该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在商业中所占重要地位的真实记录。

  图一战国时的铜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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