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居形制分类

中国地域辽阔,粗略统计民居形式不下四十余种。概约地划分为七大类,即:庭院式民居、窑洞式民居、干阑式民居、毡房和帐房、藏族民居、维吾尔族民居及其他特殊类型民居。

庭院式民居这种应用最为普遍,是汉族、回族、满族、白族、纳西族,甚至包括部分蒙古族长期采用的民居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所谓庭院式民居即是以单间组成的条状单幢住房为基本单位(一般为三间一幢),周回布置,组成院落,成为一种室内室外共同使用的居住生活空间形态。由于气候、传统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庭院式民居在具体表现上又可分成三种,即合院式、厅井式、组群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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