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记

[明代] 王守仁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

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

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

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

”曰:“新之。

”“新之也,何居乎?

”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

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

”予曰:“胡然乎?

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

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

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

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

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

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

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

《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 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

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

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

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

《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

”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

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

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

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

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

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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