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讼卦”所思

作者:程法良

讼卦是《易经》第六卦,前承第五卦需卦且与之互为综卦,为事物之一体两面。后连师卦。需卦为需要、等待、必需,随着需之发展,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机会,众皆争之,即出现了争讼、诉讼、官司,即讼卦。争讼双方对恃,随时可能发生冲突、暴力,即随之后连之师卦。

讼之本质为不讼。中华民族历来以邻里和睦为上;诉讼官司是一伤神、耗资、费时之事,输者输的是资财、利益,赢者赢得了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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