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广告x

清末至民国时代:婚姻形式

  晚清的达官贵人仍然实行多妾制,而且受到法律的庇护。无论是《大清律》,还是《大清现行刑律》,都对“妻妾失序”和重婚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晚清的法律对违法者的处分明显地轻。如《大清律》说:“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大清现行刑律》改为:“凡以妻为妾者,处十等罚”。对有妻又娶妻,即“重婚”,前者是“杖九十”,后者是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点击举报或反馈。 [我要投稿]
  • 生辰测算
  • 手机吉凶
  • 2025年运势
  • 一生财运
性别:
生日:
手机号码:
姓名:
性别:
生日:
姓名:
性别:
生日:
新版地垫
广告x
  • 寻找另一半
  • 前世今生
  • 一生财富
  • 一生事业运势
广告x
用户反馈
  • 基本信息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