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史中,历代开国君主都比较重视修定法律,朱元璋尤为突出。
1364年,朱元璋打下武昌。此时,他虽尚未建立起明王朝,但已考虑到“正纲纪,立法度”,经常在他的吴王府西楼上召见议律官,请他们坐下来,从容讨论律文。他认为“元氏昏乱,威福下移”,“不知修法度,以明军政”,也就是说,元末法纪废弛,吏治腐败,招致灭亡,因此,治乱世,刑不得不重,不可不猛。他还认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条款不可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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