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主要立法


  公元1614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落,建立了后金政权,制定了军政法令,开始了由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过渡。公元1626年,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即位,10年后被拥戴为皇帝,建国号大清。这个在军事上节节胜利的马背上的君王,在取得全国政权后所考虑的问题是一个只有20万人口的弱小落后的民族,如何去统治有数千万人口的先进的汉族呢?为此他提出了“参汉酌金”,“详译明律”的法制思想,明确表示法制是“立国之本”。这一点表明清朝统治者一开始就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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