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地方政区基本上采用宋制。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分为中都、上京、东京、北京、西京、南京、大名府、河北东、河北西、临潢府、咸平、河东南、河东北、京兆府、鄜延、庆原、凤翔、临洮、山南东、山南西等20路。此外,上京路所辖的曷〔he合〕懒、蒲与以及东京路所辖的婆速、曷苏馆等都是根据其原有的部族而设立,是特殊的类型,与一般的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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