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审丑领域的两朵奇葩
摘要:“以丑为美” 和“美丑对照”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反映,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手段。韩愈与雨果把“审丑”观念正式纳入到具体的文学创作中,使“丑”堂而皇之的登上了高雅的艺术殿堂,并开创了一代新的审美时尚,对后世文艺美学观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以丑为美” 和“美丑对照”形成之渊源和它们在中西审美史上的地位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韩愈;雨果;丑;以丑为美;美丑对照
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其诗亦别开生面,勇于创新,工于长篇古风,采用散文辞赋的章法笔调,才力充沛,想象奇特,形成奇崛宏伟的独特风格,开创了李、杜之后的一个重要流派,纠正了大历以来的平庸诗风。无独有偶,在千年之后的西方,也出现了一位文坛巨星雨果,他提出了“美丑对照”这一原则,开拓了审美艺术的新领域,使审美对象朝复杂化、多元化的格局发展。雨果的“审丑”观念处于审美观念的转折点上,使19世纪后的文学艺术的审美主流发生转向。
什么是丑?众说纷纭。亚里士多德说过滑稽是丑的一个分支,此论断暗含着丑可以作为审美对象的意味。他指出“一件摹仿品常常是令人愉快的,虽然被模仿、被临摹的东西是令人不快的”。[1](P76) “从摹仿中得到快感也是一切人的天赋本性。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有些事物,如讨人嫌的动物或死尸的外形,本身是我们所不喜欢看的,在绘成精心绘制的图画后,却能使我们看到就起快感”。[2] (P77)这种快感的产生来源于人们使用领悟力判断“此物就是彼物”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对丑引起审美快感的论述,是对丑进入审美活动的首次肯定。……这里的丑是从属于美,也从属于理性的,它不同于浪漫主义和近代艺术中对丑的表现;它不具备对既有的理性规则的颠覆性”。[3](P59)莱辛在论及古希腊艺术的美丑关系时说:“如果和美不相容,就须让路给美;如果和美相容,也至少服从美。”[4]在古罗马高贵性的审美意识的要求下,“丑为罗马文化所摈弃,它几乎全然不能进入审美的视野,不能作为构成美的一个因素存在”。[5](P76)到了中世纪,神学笼罩一切,但并没有窒息美学的发展,反而使人借助神学摆脱了自然哲学的束缚,由此,神学使审美思维通过上帝的中介回归到人本身,也以曲折的方式把美学提高到了人学的地位。“在上帝创造的感性世界里,丑是一种较低级的美,是构成美的一个条件,是整体美的一个部分。……丑被认为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它是美在量上的缺陷和不足,其性质必须通过与之相反的概念来说明。” [6](P83)看来,上帝允许丑与恶存在,是因为它们可以作为善与美存在的确证,也可以警戒善与美的丧失。
随着近代艺术的发展,丑的因素日益增多,导致了单纯追求古典和谐美的观念解体,凸现出美丑的对立关系,美与丑的多种形式的组合幻化出复杂多变的审美形态。丑“主要是近代精神的一种产物”,[7]丑因素借着 人们对崇高的欣赏,在近代审美活动中大量出现。雨果和他的《克伦威尔序言》正是在这时横空而出,在序言里他大胆的表明了他的美学思想,其核心“是崇高与滑稽、优美与丑怪的对立统一,即‘美丑对照’原则”。[8]所谓“美丑对照”,用雨果的话来说就是“感觉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9](P30)文学要描写真实的世界,就不可能拒绝丑,“如果删掉了丑,也就是删掉了美。” [10](P80) “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崇高与崇高很难产生对照,人们需要任何东西都要有所变化,以便能够休息一下,甚至对美也是如此。相反,滑稽丑怪却似乎是一段稍息的时间,一种比较的对象,一个出发点,从这里我们带着一种更新鲜更敏锐的感受朝着美而上升。”[11](P35)由此可见,雨果对丑的内涵、对审丑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别开生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丑不再是被遮遮掩掩的忽视,也不再是闪闪烁烁地依附于美,“丑作为美学范畴和艺术现象,其独特的艺术效果和独立的审美价值获得了肯定,并作为一个独立的美学范畴跻身美学体系之中”。[12](P125)
自雨果提出美丑对照,并在小说创作中付诸实践后,西方文学艺术界深受其影响,从19世纪末期开始,一股审丑的风潮席卷了西方的艺术趣味,以和谐优美为理想的古典审美时代过去,标志着审丑时代来临了。随后,丑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丑在传统美学中只是一种否定的力量,而到了20世纪现代主义的美学中,则丑与荒诞代更替了崇高与滑稽,成为非理性的审美理想的标志”。[13]纵观西方美学的发展历程,可以用箭头表示为:古代的和谐优美→中世纪上帝的永恒美→近代的美丑对照→现代的丑学→后现代的荒诞,在这么一个链条中,雨果的“美丑对照”恰好处于中点处,处于从古代的审美到现代的审丑的转折点上,使后世的审美观念发生转向,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
与西方相比,中国人较早领悟到美丑共存、互渗的辩证关系,中国文化相对“早熟”,因而中国美学的最高目标仍然是伦理性的善,对于‘美’却并不在乎,对于丑也就较能容忍。”[14](P164)这是因为中国古代以“道”、“气”为核心的本体论哲学,视万物为一体,对美丑的划分不如西方那么清晰,事物无论美丑皆“通天下一气耳”,尤其是道家的“得精神于陋形之理”、“齐美丑,一死生”等观点,决定了丑在中国文化中的独特地位,道家美学中源远流长的庄子丑学思想与儒家美学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准绳的美丑观念交相辉映,互为补充,美丑关系难解难分。另外,中国“天人合一”的诗性思维重直觉、重感性,用直观感悟来整体把握宇宙人生,往往物我同一,“重视的是超越实像的精神状貌,是通过‘器’达到对‘道’的体认,如此,即把丑的事物看作通向‘道’的形器之一”。[15] (P165)
因此中国文化显示出美丑兼审的特点。
丑,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可恶也。从鬼,酉声”。恶与丑在中国是互训字,从字源上看,丑与鬼相连,至今在形容人丑时,还会用“丑得像鬼”这句话,一指外形丑,二指德行恶。无疑中国儒家传统文化把丑与恶相联,代表着人生的负面价值,善美代表着正面价值。可见,中国传统的审美观里,只有德丑才是真正的丑,其他的丑是可以化丑为美的。 “在美学上,无论从孔孟仁学衍生出的‘美善’标准,还是从老庄‘道’的哲学衍生出的‘美真’观念,都从不同的层面上与人的现世人生相联系,与伦理性的社会感情或生命存在相联系,而不尚哲学本体的思辨。”[16](P167)还有佛教美学也是一样,它不以“美”为审美现象本体,而以“妙”为美,以“秽”为丑,以现实人生为丑,以佛教修行的超越性精神为美,其美学观点建立在对现实世界全盘否定的基础之上。“儒家、道家和佛家的影响使得中国的审丑意识具有了一些独特的特点,具体表现为艺术观念上的美丑转化、以丑衬美、化丑为美和以丑为美”[17]的观点。在文艺创作中,《庄子·知北游》里的“臭腐化神奇,神奇化臭腐”就是典型的美丑转化;刘禹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的人生与自然的壮美;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从而达到化丑为美的目的。
韩愈诗歌中的体现出的“以丑为美”的观念,“是中国古代审丑意识的极致。丑不仅是美的陪衬,还往往比美更能揭示本真,激发美感。审美主体在克服对丑的排拒心里之后获得的快感,比一般审美的快感更深刻”。[18](P171)
施克洛夫斯基曾说:“新的艺术形式的产生是由把向来不入流的形式升为正宗来实现的。” [19]韩愈的那些以丑为美的诗歌,正是以一种不入流的形式,追求一种“粗鄙化”与“陌生化”的审美效果,给中唐诗坛吹来一股清新之风,引发了一场对诗歌传统审美观念的革命。因此,“那些可怕的、可憎的、野蛮的、混乱的东西,都被他运用艺术的强力纳入了诗的世界,使之成为一种‘反美’之美,‘不美’之美”。[20]韩愈许多诗以丑为美,以俗为雅,以生硬为自然,以奇险为平正,以平凡为新奇,旁征博引,纵横开合,不仅深刻揭示了事物的表象与实质的关系,而且开创了美学领域的新途径;不仅是对盛唐诗歌美学思想的一个发展,而且开创了宋诗重神骨、尚瘦劲、多理趣的先河。诚如叶燮所言:“唐诗为八代以来一大变,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宋之苏、梅、欧、苏、王、黄,皆愈为之发端,可谓极盛。”(《原诗》)钱钟书也认为:“韩昌黎之在北宋,可谓千秋万代,名不寂寞者也。”两人都只谈到韩诗对北宋的影响,是因为宋诗的美学风格在北宋即已大备。
韩诗“以丑为美” 审美倾向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许多学者对此研究颇深,归纳起来:第一,诗歌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第二,审美时尚的影响;第三,儒释道思想的影响;第四,韩愈自身人生经历及个性的影响。这些外界因素加之韩愈偏激、沉郁的个性使他的诗歌走上了一条与传统迥异的道路,所谓“不平则鸣”。“从心底的狂涛骇浪,到笔底的惊风骤雨,奇崛不平之气从内心喷薄而出,使得韩诗往往给人一种富有刺激性的奇险之感,意象光怪陆离,意境峥嵘瑰奇,颇有一种在险岩峭壁上号呼跃马之势”。[21]雨果“美丑对照”原则的形成也有其复杂渊源。他在《〈克伦威尔〉序言》中提出的“美丑对照”是他浪漫主义美学思想的核心。它的形成与以下原因密不可分。第一,政治形势的影响。国内外的政治形势使雨果抛弃了保皇主义思想,逐渐走向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阵营中。第二,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还有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与19世纪的德国浪漫派也影响了雨果,促使了浪漫主义文学在法国的发展。第三,文学自身发展的规律。黑格尔指出:“每一门艺术都有它在艺术上达到完美发展的繁荣期,前此有一个准备期,后此有一个衰落期。”[22]古典主义走到了它的极盛,必将衰落,它的辉煌像唐诗的繁荣一样不可复现,新的文学思潮必将取而代之。第四,雨果自身求新、求自由的个性。他让自然界与现实生活中美和丑齐聚于笔端,“一切存在于自然界的东西,也应该存在于艺术中”。可以说“美丑对照”原则是他求新、求自由的思想的产物。
总之,韩愈“以丑为美” 和雨果“美丑对照”的审美观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反映,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手段。“以丑为美” 强调的是丑中有美,视丑为美,让丑的事物通过艺术手法的运用显示出美的一面,带给人一种审美快感。 “美丑对照”主张将两种对立的事物放在一起,强化两者之间的矛盾,构成巨大的反差,以达到揭示事物美丑分明的特性。雨果的“美丑对照”与韩愈 “以丑为美”一样,把“审丑”观念正式纳入到具体的文学创作中,使“丑”堂而皇之的登上了高雅的艺术殿堂,并开创了一代新的审美时尚,对后世文艺美学观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开在中西方不同文化土壤里的两朵奇葩。
注释:
[1][2][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3][5][6] [12] [14] [15] [16] [18]王庆卫:《丑的轨迹——理性视阈中的非理性变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4]莱辛:《拉奥孔》,朱光潜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7][英]李斯托威尔:《近代美学史评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223页。
[8]张玉能:《西方文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3页。
[9] [10] [11] [法]雨果:《雨果美文集》,柳鸣九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 [13]蒋孔阳:《美学新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380页。
[17]王洪岳:《试论中国人的审丑意识》,《济南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第68页。
[19]张隆溪:《20世纪西方文论述评》,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第77页。
[20]舒芜:《论韩愈诗》,《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5期。
[21]龙迪勇:《论韩愈诗歌“以丑为美”的审美倾向》,《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6期,第117页。
[22]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5页。
关键词:韩愈;雨果;丑;以丑为美;美丑对照
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其诗亦别开生面,勇于创新,工于长篇古风,采用散文辞赋的章法笔调,才力充沛,想象奇特,形成奇崛宏伟的独特风格,开创了李、杜之后的一个重要流派,纠正了大历以来的平庸诗风。无独有偶,在千年之后的西方,也出现了一位文坛巨星雨果,他提出了“美丑对照”这一原则,开拓了审美艺术的新领域,使审美对象朝复杂化、多元化的格局发展。雨果的“审丑”观念处于审美观念的转折点上,使19世纪后的文学艺术的审美主流发生转向。
什么是丑?众说纷纭。亚里士多德说过滑稽是丑的一个分支,此论断暗含着丑可以作为审美对象的意味。他指出“一件摹仿品常常是令人愉快的,虽然被模仿、被临摹的东西是令人不快的”。[1](P76) “从摹仿中得到快感也是一切人的天赋本性。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有些事物,如讨人嫌的动物或死尸的外形,本身是我们所不喜欢看的,在绘成精心绘制的图画后,却能使我们看到就起快感”。[2] (P77)这种快感的产生来源于人们使用领悟力判断“此物就是彼物”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对丑引起审美快感的论述,是对丑进入审美活动的首次肯定。……这里的丑是从属于美,也从属于理性的,它不同于浪漫主义和近代艺术中对丑的表现;它不具备对既有的理性规则的颠覆性”。[3](P59)莱辛在论及古希腊艺术的美丑关系时说:“如果和美不相容,就须让路给美;如果和美相容,也至少服从美。”[4]在古罗马高贵性的审美意识的要求下,“丑为罗马文化所摈弃,它几乎全然不能进入审美的视野,不能作为构成美的一个因素存在”。[5](P76)到了中世纪,神学笼罩一切,但并没有窒息美学的发展,反而使人借助神学摆脱了自然哲学的束缚,由此,神学使审美思维通过上帝的中介回归到人本身,也以曲折的方式把美学提高到了人学的地位。“在上帝创造的感性世界里,丑是一种较低级的美,是构成美的一个条件,是整体美的一个部分。……丑被认为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它是美在量上的缺陷和不足,其性质必须通过与之相反的概念来说明。” [6](P83)看来,上帝允许丑与恶存在,是因为它们可以作为善与美存在的确证,也可以警戒善与美的丧失。
随着近代艺术的发展,丑的因素日益增多,导致了单纯追求古典和谐美的观念解体,凸现出美丑的对立关系,美与丑的多种形式的组合幻化出复杂多变的审美形态。丑“主要是近代精神的一种产物”,[7]丑因素借着 人们对崇高的欣赏,在近代审美活动中大量出现。雨果和他的《克伦威尔序言》正是在这时横空而出,在序言里他大胆的表明了他的美学思想,其核心“是崇高与滑稽、优美与丑怪的对立统一,即‘美丑对照’原则”。[8]所谓“美丑对照”,用雨果的话来说就是“感觉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9](P30)文学要描写真实的世界,就不可能拒绝丑,“如果删掉了丑,也就是删掉了美。” [10](P80) “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崇高与崇高很难产生对照,人们需要任何东西都要有所变化,以便能够休息一下,甚至对美也是如此。相反,滑稽丑怪却似乎是一段稍息的时间,一种比较的对象,一个出发点,从这里我们带着一种更新鲜更敏锐的感受朝着美而上升。”[11](P35)由此可见,雨果对丑的内涵、对审丑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别开生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丑不再是被遮遮掩掩的忽视,也不再是闪闪烁烁地依附于美,“丑作为美学范畴和艺术现象,其独特的艺术效果和独立的审美价值获得了肯定,并作为一个独立的美学范畴跻身美学体系之中”。[12](P125)
自雨果提出美丑对照,并在小说创作中付诸实践后,西方文学艺术界深受其影响,从19世纪末期开始,一股审丑的风潮席卷了西方的艺术趣味,以和谐优美为理想的古典审美时代过去,标志着审丑时代来临了。随后,丑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丑在传统美学中只是一种否定的力量,而到了20世纪现代主义的美学中,则丑与荒诞代更替了崇高与滑稽,成为非理性的审美理想的标志”。[13]纵观西方美学的发展历程,可以用箭头表示为:古代的和谐优美→中世纪上帝的永恒美→近代的美丑对照→现代的丑学→后现代的荒诞,在这么一个链条中,雨果的“美丑对照”恰好处于中点处,处于从古代的审美到现代的审丑的转折点上,使后世的审美观念发生转向,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
与西方相比,中国人较早领悟到美丑共存、互渗的辩证关系,中国文化相对“早熟”,因而中国美学的最高目标仍然是伦理性的善,对于‘美’却并不在乎,对于丑也就较能容忍。”[14](P164)这是因为中国古代以“道”、“气”为核心的本体论哲学,视万物为一体,对美丑的划分不如西方那么清晰,事物无论美丑皆“通天下一气耳”,尤其是道家的“得精神于陋形之理”、“齐美丑,一死生”等观点,决定了丑在中国文化中的独特地位,道家美学中源远流长的庄子丑学思想与儒家美学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准绳的美丑观念交相辉映,互为补充,美丑关系难解难分。另外,中国“天人合一”的诗性思维重直觉、重感性,用直观感悟来整体把握宇宙人生,往往物我同一,“重视的是超越实像的精神状貌,是通过‘器’达到对‘道’的体认,如此,即把丑的事物看作通向‘道’的形器之一”。[15] (P165)
因此中国文化显示出美丑兼审的特点。
丑,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可恶也。从鬼,酉声”。恶与丑在中国是互训字,从字源上看,丑与鬼相连,至今在形容人丑时,还会用“丑得像鬼”这句话,一指外形丑,二指德行恶。无疑中国儒家传统文化把丑与恶相联,代表着人生的负面价值,善美代表着正面价值。可见,中国传统的审美观里,只有德丑才是真正的丑,其他的丑是可以化丑为美的。 “在美学上,无论从孔孟仁学衍生出的‘美善’标准,还是从老庄‘道’的哲学衍生出的‘美真’观念,都从不同的层面上与人的现世人生相联系,与伦理性的社会感情或生命存在相联系,而不尚哲学本体的思辨。”[16](P167)还有佛教美学也是一样,它不以“美”为审美现象本体,而以“妙”为美,以“秽”为丑,以现实人生为丑,以佛教修行的超越性精神为美,其美学观点建立在对现实世界全盘否定的基础之上。“儒家、道家和佛家的影响使得中国的审丑意识具有了一些独特的特点,具体表现为艺术观念上的美丑转化、以丑衬美、化丑为美和以丑为美”[17]的观点。在文艺创作中,《庄子·知北游》里的“臭腐化神奇,神奇化臭腐”就是典型的美丑转化;刘禹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的人生与自然的壮美;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从而达到化丑为美的目的。
韩愈诗歌中的体现出的“以丑为美”的观念,“是中国古代审丑意识的极致。丑不仅是美的陪衬,还往往比美更能揭示本真,激发美感。审美主体在克服对丑的排拒心里之后获得的快感,比一般审美的快感更深刻”。[18](P171)
施克洛夫斯基曾说:“新的艺术形式的产生是由把向来不入流的形式升为正宗来实现的。” [19]韩愈的那些以丑为美的诗歌,正是以一种不入流的形式,追求一种“粗鄙化”与“陌生化”的审美效果,给中唐诗坛吹来一股清新之风,引发了一场对诗歌传统审美观念的革命。因此,“那些可怕的、可憎的、野蛮的、混乱的东西,都被他运用艺术的强力纳入了诗的世界,使之成为一种‘反美’之美,‘不美’之美”。[20]韩愈许多诗以丑为美,以俗为雅,以生硬为自然,以奇险为平正,以平凡为新奇,旁征博引,纵横开合,不仅深刻揭示了事物的表象与实质的关系,而且开创了美学领域的新途径;不仅是对盛唐诗歌美学思想的一个发展,而且开创了宋诗重神骨、尚瘦劲、多理趣的先河。诚如叶燮所言:“唐诗为八代以来一大变,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宋之苏、梅、欧、苏、王、黄,皆愈为之发端,可谓极盛。”(《原诗》)钱钟书也认为:“韩昌黎之在北宋,可谓千秋万代,名不寂寞者也。”两人都只谈到韩诗对北宋的影响,是因为宋诗的美学风格在北宋即已大备。
韩诗“以丑为美” 审美倾向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许多学者对此研究颇深,归纳起来:第一,诗歌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第二,审美时尚的影响;第三,儒释道思想的影响;第四,韩愈自身人生经历及个性的影响。这些外界因素加之韩愈偏激、沉郁的个性使他的诗歌走上了一条与传统迥异的道路,所谓“不平则鸣”。“从心底的狂涛骇浪,到笔底的惊风骤雨,奇崛不平之气从内心喷薄而出,使得韩诗往往给人一种富有刺激性的奇险之感,意象光怪陆离,意境峥嵘瑰奇,颇有一种在险岩峭壁上号呼跃马之势”。[21]雨果“美丑对照”原则的形成也有其复杂渊源。他在《〈克伦威尔〉序言》中提出的“美丑对照”是他浪漫主义美学思想的核心。它的形成与以下原因密不可分。第一,政治形势的影响。国内外的政治形势使雨果抛弃了保皇主义思想,逐渐走向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阵营中。第二,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还有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与19世纪的德国浪漫派也影响了雨果,促使了浪漫主义文学在法国的发展。第三,文学自身发展的规律。黑格尔指出:“每一门艺术都有它在艺术上达到完美发展的繁荣期,前此有一个准备期,后此有一个衰落期。”[22]古典主义走到了它的极盛,必将衰落,它的辉煌像唐诗的繁荣一样不可复现,新的文学思潮必将取而代之。第四,雨果自身求新、求自由的个性。他让自然界与现实生活中美和丑齐聚于笔端,“一切存在于自然界的东西,也应该存在于艺术中”。可以说“美丑对照”原则是他求新、求自由的思想的产物。
总之,韩愈“以丑为美” 和雨果“美丑对照”的审美观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反映,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手段。“以丑为美” 强调的是丑中有美,视丑为美,让丑的事物通过艺术手法的运用显示出美的一面,带给人一种审美快感。 “美丑对照”主张将两种对立的事物放在一起,强化两者之间的矛盾,构成巨大的反差,以达到揭示事物美丑分明的特性。雨果的“美丑对照”与韩愈 “以丑为美”一样,把“审丑”观念正式纳入到具体的文学创作中,使“丑”堂而皇之的登上了高雅的艺术殿堂,并开创了一代新的审美时尚,对后世文艺美学观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开在中西方不同文化土壤里的两朵奇葩。
注释:
[1][2][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3][5][6] [12] [14] [15] [16] [18]王庆卫:《丑的轨迹——理性视阈中的非理性变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4]莱辛:《拉奥孔》,朱光潜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7][英]李斯托威尔:《近代美学史评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223页。
[8]张玉能:《西方文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3页。
[9] [10] [11] [法]雨果:《雨果美文集》,柳鸣九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 [13]蒋孔阳:《美学新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380页。
[17]王洪岳:《试论中国人的审丑意识》,《济南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第68页。
[19]张隆溪:《20世纪西方文论述评》,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第77页。
[20]舒芜:《论韩愈诗》,《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5期。
[21]龙迪勇:《论韩愈诗歌“以丑为美”的审美倾向》,《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6期,第117页。
[22]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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