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古代的“社学”

多层次办学、多形式兴教是江西古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在诸多层次、诸种形式的办学中,不能不提到社学。社学是官立的用于启蒙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始创于元代,至清末而终结。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朝廷颁令:凡各县所属村庄以五十家为一社,设社长一人,“教劝农桑为务”,并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江西于此时开始创办社学。

元朝灭亡,社学也一时停办。明洪武八年(1375)朝廷下令各地立社学,延请师儒以教民间子弟。正统元年(1476年)朝廷令提学官及府县官对社学进行扶持和监督,社学中品学兼优者,可免试补为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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