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义勇第八
陈恒弒简公而盟,盟者皆完其家,不盟者杀之。石他人曰:“昔之事其君者,皆得其君而事之,今谓他人曰:‘舍而君而事我。’他人不能,虽然,不盟则杀父母也,从而盟,是无君臣之礼也。生于乱世,不得正行;劫于暴上,不得道义。故虽盟,不以父母之死,不如退而自杀,以礼其君。”乃自杀。
陈恒弒君,使勇士六人劫子渊栖,子渊栖曰:“子之欲与我,以我为知乎?臣弒君,非知也!以我为仁乎?见利而背君,非仁也!以我为勇乎?劫我以兵,惧而与子,非勇也。使吾无此三者,与何补于子?若吾有此三者,终不从子矣!”乃舍之。
宋闵公臣长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