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海焚余》·论郭之奇疏

为特纠倾邪反复之小人,以息争端,以绝乱本事。

臣窃惟两舌之害,比于风波;倾人陷人,介在俄顷。不特巧诬名节,亦且能覆邦家。是以明君察相,必屏绝之。盖彼挑此构、面是背非,虽女子小人,稍有正性,亦能耻而不为;未有俨然衣冠、备员禁近,而倾邪反复,逞私愤以乱朝,常兴大狱,如郭之奇之不可方物者也。夫枢臣万翱之讦奏礼臣黄奇遇也,两女子五百金之说,翱以语道臣尧继舜,继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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