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联珠》·扮新郎明谐花烛 点淑女暗易梅香

诗曰:

宝帐香浮紫雾重,风前并蒂两芙蓉。

今宵莫问春多少,春在巫山第几峰?

话说二位夫人因点选秀女之事,相对无法,听见邬妈说有计策,一齐问道:“你有何计?”邬妈道:“如今方小姐要过门,我想大相公又不在家,空空过来也济不得甚事,我们小姐才到这里,人知道的尚少,不如等方小姐来的时节,我们小姐权扮做大相公同方小姐拜了花烛,掩饰外人耳目,却不两便?”闻夫人道:“也使得,我去对老爷说。”闻公笑道:“方小姐来时,不便空堂,我原要侄女同他一拜。只是女扮男妆,不大便些,方亲家有些固执的。”夫人道:“若不改妆,侄女却怎么处?”闻公道:“且到临时,现作商议。”

又过了两日,只见街上纷纷传说朝廷要点秀女,差何太监来了,就哄然嫁娶,彻夜鼓乐喧天,起初还叫个媒人、论些年纪、别个门户、择个吉日,到得后来,就不管好歹,也不论高下,只要是个男人,就把女儿与他。悄悄的不是男人抬来,就是女人抬去。也有极老的新郎讨了十三、四岁的女子,也有极标致的新娘子嫁了极丑陋的丈夫……一番点选,不知错配了多少姻缘。有一个《黄莺儿》专道点秀女之事:

鼓乐夜喧天,做新郎不论年,十三十四成欢喜。喜穿相连,花灯不全,媒婆昼夜奔波懒。最堪怜,村村俏俏,错配了姻缘。

话说点选之事,一日紧一日来。方公带了小姐来到苏州,择一吉日正要过门,只见家人来说:“何太监到了,下在察院里。出的告示,小的抄得在此处。”方公拿起一看,写道:

“饮差司礼监兼赐蟒玉三次、乾清宫管事牙牌太监何为点选淑女事:照得本月初二日,奉旨除礼部外该本监亲诣浙、直两省,会同抚、按公同选择等事,为此仰示各府、州、县人等知悉。如有幼女,不论乡绅士庶,自十三岁至十八岁止,总甲邻里,据实申报,不得隐匿一名。除已成婚娶外,如有私自过门当未成亲者,毕许申报,以凭选择。如或隐匿,本监访出,有司以不职论;男女、媒妁以抗违旨意从重究治,决不轻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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