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志·卷二十四
◎乐志
辽有国乐,有雅乐,有大乐,有散乐,有铙歌、横吹乐。旧史称圣宗、兴宗咸通音律,声气、歌辞、舞节,徵诸太常、仪凤、教坊不可得。按《纪》、《志》、《辽朝杂礼》,参考史籍,定其可知者,以补一代之阙文。
呜呼!《咸》、《韶》、《夏》、《武》之乐,声亡书逸,河间作《记》,史迁因以为《书》,寥乎希哉,辽之乐,观此足矣。
国乐
辽有国乐,犹先王之风;其诸国乐,犹诸侯之风。故志其略。
正月朔日朝贺,用宫县雅乐。元会,用大乐;曲破后,用散乐;角终之。是夜,皇帝燕饮,用国乐。
七月十三日,皇帝出行宫三十里卓帐。十四日设宴,应从诸军随各部落动乐。十五日中元,大宴,用汉乐。
春飞放杏埚,皇帝射获头鹅,荐庙燕饮,乐工数十人执小乐器侑酒。
诸国乐
太宗会同三年,晋宣徽使杨端、王朓等及诸国使朝见,皇帝御便殿赐宴。朓起进酒,作歌舞,上为举觞极欢。
会同三年端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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