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全译评点本)》·卷五 子下

勿陷父母于不义

  【原文】《书》称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谓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顽嚚昏傲,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大恶也。

  【译述】《尚书》称舜“烝烝乂,不格奸”,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舜非常孝顺,能与心术不正的父亲、不忠诚的母亲、傲慢的弟弟和睦相处,他以孝行美德感化他们,又加强自身的修养,所以没有流于邪恶。

  【原文】曾子耘瓜,误斩其根。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之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响也!参得罪于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孔子曰:“汝不闻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捶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此之谓也。

  【译述】曾子锄瓜,不小心斩断了瓜的根。父亲曾皙非常生气,举起一根大棍就向曾子的臂膀打过来。曾子摔倒在地,不省人事。过了很久才苏醒过来,曾子高兴地站起来,走近曾皙问候道:“刚才我得罪了父亲大人,您为教导我而用力打我,您有没有受伤?”退下去回到房里,曾子边弹琴边唱歌,想让父亲听见,知道他的身体早已恢复了健康。孔子听说了这些情况就发怒,告诉弟子们说:“如果曾参来了,不要让他进门。”

  曾参自认为无罪,托人向孔子请教。孔子对来人说:“你没听说过吗?

  昔日舜侍奉父亲,父亲使唤他,他总在父亲身边;父亲要杀他,却找不到他。父亲轻轻地打他,他就站在那里忍受,父亲用大棍打他,他就逃跑,因此他的父亲没有背上不义之父的罪名,而他自己也没有失去为人之子的孝心。如今曾参侍奉父亲,把身体交给暴怒的父亲,父亲要打死他,他也不回避。他如果真的死了就会陷父于不义,相比之下,哪个更为不孝?另外,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吗?杀了天子的臣民,又会犯多大的罪?”曾参听后,说:“我的罪过很大呀!”于是造访孔子而向他谢罪。这件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父母有错,耐心规劝

  【原文】或曰:孔子称色难。色难者,观父母之志趣,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然则《经》何以贵于谏争乎?曰: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机时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或曰:然则争之能无咈亲之意乎?曰:所谓争者,顺而止之,志在必于从也。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亲有隐而无犯。又曰: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又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言穷无所之也。或曰:谏则彰亲之过,奈何?曰:谏诸内,隐诸外者也,谏诸内则亲过不远,隐诸外故人莫得而闻也。且孝子善则称亲,过则归己。《凯风》曰:“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