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诗》·卷一百二十三

卷123_1【嵩山十志十首·草堂】卢鸿一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谿阜,前当墉洫;资人力之缔构,

  后加茅茨。将以避燥湿,成栋宇之用;昭简易,

  叶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闲。谷神同道,此其所贵也。  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词曰:

  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罗蘼芜兮拍薜荔,

  荃壁兮兰砌。蘼芜薜荔兮成草堂,阴阴邃兮馥馥香,  中有人兮信宜常。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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