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卷七

逆顺第五十五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闻气有逆顺。脉有盛衰。刺有大约。可得闻乎。伯高曰。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余不足也。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可刺。与其未可刺。与其已不可刺也。

余伯荣曰。此论病气亦随血气出入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而刺之有法也。气有逆顺者。谓经脉外内之气。交相逆顺而行。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升降出入。脉有盛衰者。谓经脉外内之血气。有出有入。是以有虚有实。有有余有不足也。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方来之可刺也。与其方盛之未可刺也。与其已过之不可刺也。

黄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刺法曰。无刺之热。

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之脉。无刺病与脉相逆者。黄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逢叶彭)

此言刺法有如兵法。当避其来锐。击其惰归。按史记轩辕之时。神农时世衰。诸侯相侵伐。及蚩尤作乱。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故即以用兵之法。而为刺之大约。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

再而衰。三而竭。是以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俟其气衰阵乱。然后击之。无有不克者矣。

之热。热盛于皮肤也。漉漉之汗。邪盛在肌腠也。浑浑之脉。邪入于经脉也。病与脉相逆者。真邪相攻也。离合真邪论曰。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无逢其冲而泻之。知机之道。不可挂以发。盖邪之方盛不可迎。邪之以往不可追。俟其来去之时。如发机之速。不可差之毫发者也。刺其未生者。未生于脉中也。未盛者。邪来之未盛。已衰者。邪去之已衰。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谓邪气方盛。则真气大虚。故勿敢泻邪以伤正气。刺其已衰。事必大昌。上工治未病者。未病于脉中也。盖传溜于血脉。则有入腑干脏之患矣。余伯荣曰。按此篇篇名逆顺。而伯高曰。气之逆顺。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

是虽论刺之大约。而重在气之逆顺。夫天道右迁。地道左转。四时之气。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

升降出入于天地之外内者也。五脏者。生长化收藏之气。此皆阴阳相贯。环转无端。夫人皮以应天。

肌肉应地。血脉应地之经水。气之逆顺。谓气之环转于经脉皮肤之外内。交相逆顺而行。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气。是以下工刺其方袭者。谓病之方袭于脉中也。与其形之盛者。谓病之盛于皮腠。

而为之热。漉漉之汗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谓病邪始入于脉也。盖脉气之出于皮肤。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孙络绝而后出于气街。邪之入于经脉。去皮肤而入于络。去络而入于经。是以病与脉之相逆也。夫邪去络入于经也。如涌波之起。时来时去。无有常在。其病气已衰。则顺脉而行矣。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此篇重在知人气之逆顺。应天地四时五行。则知邪病之盛虚出入矣。

卷七

五味第五十六

黄帝曰。愿闻谷气有五味。其入五脏分别奈何。伯高曰。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于胃。

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咸。先走肾。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糟粕。以次传下。

任谷庵曰。此章论五脏六腑。津液营卫。皆秉气于胃腑水谷之所生养。夫谷入于口。其味有五。

各归所喜。津液各走其道。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所化之糟粕。乃传于小肠大肠。循下焦而渗入膀胱也。

黄帝曰。营卫之行奈何。伯高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咽。故呼则出。吸则入。天地之精气。其大数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抟音团)

任氏曰。此言入胃水谷所生之精气。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两焦。上焦中焦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故曰胃之两焦。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大气。宗气也。胸中。膻中也。其宗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上出于肺。循喉咽以司呼吸。呼则气出。吸则气入也。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谷入于胃。化其精微。有五气五味。故为天地之精气。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

故其大数。常出三入一。盖所入者谷。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传下。其津液溉五脏而生营卫。其宗气积于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有三者之隧道。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余伯荣曰。

按本篇言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咽。故呼则出。吸则入。此宗气之行于脉外也。盖肺主皮毛。人一呼则气出。而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气入。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开。此应呼吸而司开阖者也。邪客篇云。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此宗气之行于脉中也。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昼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十丈为一周。此应呼吸而脉行循度环转者也。故曰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盖行于脉外者。直下注于气街。

而充遍于皮毛也。

黄帝曰。谷之五味。可得闻乎。伯高曰。谓尽言之。五谷米甘。麻酸。大豆咸。麦苦。黄黍辛。

五果枣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五畜牛甘。犬酸。猪咸。羊苦。鸡辛。五菜葵甘。韭酸。藿咸。

薤苦。葱辛。五色黄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谓五色者。脾病者。宜食米饭。牛肉。枣葵。心病者。宜食麦。羊肉。杏薤。肾病者。宜食大豆。

黄卷。猪肉。栗藿。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肺病者。宜食黄黍。鸡肉。桃葱。(粳同)

余伯荣曰。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是以五色合五味。而各有所宜也。五脏内合五行。外合五色。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津液各走其道。以养五脏。故五脏病者。随五味所宜也。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

余氏曰。五味五气。有生有克。有补有泻。故五脏有病。禁服胜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米饭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犬肉麻李韭皆酸。脾色黄。宜食咸。

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夫色者气之华也。缓急燥湿。脏气之不和也。五脏有五气之苦。故宜五味以调之。用阴而和阳也。愚按、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而又曰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盖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湿土之气。乃喜燥而恶寒湿者也。故宜食苦以燥之。

然灌溉于四脏。土气润湿而后乃流行。故又宜食咸以润之。是以玉机真藏论曰。脾者。土也。孤脏以灌四旁者也。其来如水之流者。此谓太过。病在外。故宜急食苦以燥之。如鸟之喙者。此谓不及。病在中。谓如黔喙之属。艮止而不行。是以食咸以滋其润湿而灌溉也。盖脾为土脏。位居中央。不得中和之气。则有太过不及之分。是以食味之有两宜也。

卷七

水胀第五十七

黄帝问于岐伯曰。水与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石水。何以别之。(覃音尽)

余伯荣曰。此章论寒水之邪而为水。是肤胀鼓胀肠覃石瘕诸证。经云。太阳之上。寒水主之。

寒者。水之气也。肾与膀胱。皆积水也。故曰石水。石水者肾水也。如水溢于皮间。则为皮水。寒乘于肌肤。则为肤胀。留于空郭。则为鼓胀。客于肠外。则为肠覃。客于子门。则为石瘕。皆水与寒气之为病也。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外之皮肤肌腠。内之脏腑募原。肠胃空郭。皆正气之所循行。气化则水行。气伤则水凝聚而为病。是以凡论水病。当先体认其正气。知正气之循行出入。则知所以治之之法矣。

岐伯答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其颈脉动。时咳。阴股间寒。足胫肿。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

余氏曰。此太阳膀胱之水。溢于皮肤而为水胀也。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此水随气溢而为病也。太阳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循颈而下。目窠上微肿。水循经而溢于上也。其颈脉动。

水伤气而及于脉也。咳者。水邪上乘于肺也。阴股寒。足胫肿。太阳之气虚。而水流于下也。腹大者。

水泛而土虚也。水在皮中。故按之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

黄帝曰。肤胀何以候之。岐伯曰。肤胀者。寒气客于皮肤之间。然不坚。腹大。身尽肿。皮浓。按其腹而不起。腹色不变。此其候也。(音空鼓声音杳)

余氏曰。寒者。水之气也。此无形之气。客于皮肤而为虚胀也。无形之气。故然不坚。

气胀。故腹大身尽肿也。寒气在于肌腠。故皮浓深也。夫水在皮中。故按之即起。此病在气。故按其腹。而不起。腹色不变者。寒气在皮肤。而脾土未伤也。

鼓胀何如。岐伯曰。腹胀身皆大。大与肤胀等也。色苍黄。腹筋起。此其候也。

余氏曰。此寒气乘于空郭之中。所谓脏寒生满病也。脏寒者。水脏之寒气盛。而火土之气衰也。

身皆大者。脾主肌肉也。色苍黄。腹筋起者。土败而木气乘之也。

肠覃何如。岐伯曰。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气不得营。因有所系。癖而内着。恶气乃起。

息肉乃生。其始生也。大如鸡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怀子之状。久者离脏。按之则坚。推之则移。月事以时下。此其候也。(脏旧文岁今改正)

此寒气客于肠外而生覃也。夫卫气夜循脏腑之募原。行阴二十五度。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则卫气不得营行矣。因有所系。癖而内着者。此无形之气。相搏于肠外空郭之中。而着于有形之膏募也。是以血肉之恶气乃起。息肉乃生。而成此覃。久则离于脏腑之脂膜。如怀子之虚悬。按之则坚。推之则移。不涉于脏腑。故月事以时下。此其候也。

石瘕何如。岐伯曰。石瘕生于胞中。寒气客于子门。子门闭塞。气不得通。恶血当泻不泻。

以留止。日以益大。状如怀子。月事不以时下。皆生于女子。可导而下。

余氏曰。胞中。血海也。在少腹内。男子之血。上唇口而生髭须。女子月事以时下。寒气客于子门。则门闭。而胞中之血。当泻不泻。留积而成块。日以益大。状如怀子。血留胞中。故月事不以时下。覃瘕皆生于女子。治之者可导下之。

黄帝曰。肤胀鼓胀可刺耶。岐伯曰。先泻其胀之血络。后调其经。刺去其血络也。

余氏曰。肤胀者。寒气客于外。鼓胀者。寒气客于内。故先泻其胀之血络。后调其经。刺去其血络。盖先泻其外。后调其内。而复治其外。外内之相通也。任氏曰。肠覃石瘕。乃有形之血积。

可从气分而导之。肤胀鼓胀。乃无形之气胀。可从血络而泻之。血气之相通也。

卷七

贼风第五十八

黄帝曰。夫子言贼风邪气之伤人也。令人病焉。今有其不离屏蔽。不出室穴之中。卒然病者。非不离贼风邪气。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尝有所伤于湿。气藏于血脉之中。分肉之间。久留而不去。

若有所堕坠。恶血在内而不去。卒然喜怒不节。饮食不适。寒温不时。腠理闭而不通。其开而遇风寒。则血气凝结。与故邪相袭。则为寒痹。其有热。则汗出。汗出则受风。虽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而发焉。

此篇论病形而伤其精气神也。三邪杂至。合而为痹。在内而伤其精气神者。有似乎鬼神。可祝由而已也。篇名贼风者。言往古之人。恬虚无。精神内守。邪不能深入。故可移精祝由而已。当今之世不然。忧患缘其内。

苦形伤其外。贼风数至。虚邪朝夕。内至五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故祝由不能已也。夫心主脉。

诸血者皆属于心。尝有所伤于湿。气藏于血脉之中。则伤心藏之神矣。分肉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

留于分肉之间。则伤其气矣。若有所堕坠。则有伤于筋骨。筋即为肝。骨即为肾。血即为心。恶血在内。则伤心藏之神。有伤于筋。则伤肝藏之魂。有伤于骨。则伤肾藏之精。卒然喜怒不节。则更伤所藏之神魂。饮食不适。则更伤水谷之精液。寒温不时。则伤在外之形气。形气伤则腠理闭而不通。

其开而遇风寒。则血气凝结。与故之湿邪相袭。则风寒湿三气杂合而为痹矣。其开而遇风者。以有热则汗出。盖热乃火之气。汗乃精血之液。因伤其精神。是以热则气弛。汗出而开也。汗出则受风。虽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于风寒而发焉。任谷庵曰。贼风邪气。不正之邪气也。风寒。天之正气也。

因有故邪。开而汗出。故因加而合为邪病焉。王子方曰。风伤气。寒伤神。湿伤精。盖风伤卫。

寒伤营。而寒水之气。又伤心火也。湿乃土之邪气。故伤肾藏之精。是以伤于湿者则为痿厥。痿者。

骨痿。厥者。肾脏之生气厥逆。而四肢清冷也。

黄帝曰。夫子之所言者。皆病患之所自知也。其毋所遇邪气。又无怵惕之所志。卒然而病者。其故何也。惟有因鬼神之事乎。岐伯曰。此亦有故邪。留而未发。因而志有所恶。及有所慕。血气内乱。两气相搏。其所从来者微。视之不见。听而不闻。故似鬼神。(毋无同恶去声)

此言病在内而伤其精气神也。故邪留而未发者。留于脏腑募原之间。则有伤于气矣。水之精为志。

火之精为神。志有所恶。则伤肾藏之精。心有所慕。则伤心藏之神。血气内乱。真邪相搏。其所由来者渐矣。此病气而不病形。故视之不见。听而不闻。若有似乎鬼神。夫魂游为神。魄降为鬼。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谓之魄。精神内伤。则魂魄飞扬。而有似乎鬼神也。

黄帝曰。其祝而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可祝而已也。

知百病之胜者。知精气神三者。能胜其百病也。知其病之所从生者。知先伤其精气神。而病之所由生也。可祝而已者。先巫之能移精变气而通神明也。王子方曰。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

先巫者。言上古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谓之巫医。故古之医字从巫。非与师巫之贱役比也。南人有言曰。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即上古祝而已病之医。非医巫之有二也。

卷七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

黄帝曰。卫气之留于腹中。蓄积不行。菀蕴不得常所。使人股胁胃中满。喘呼逆息者。何以去之。伯高曰。其气积于胸中者上取之。积于腹中者下取之。上下皆满者旁取之。黄帝曰。取之奈何。

伯高对曰。积于上。泻大迎天突喉中。积于下者。泻三里与气街。上下皆满者。上下取之。与季胁之下一寸。重者鸡足取之。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黄帝曰善。

(菀音郁)

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主之常所。有浮沉浅深。及太过不及之别。按第七十六之卫气行章。论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外内出入之循度。此篇论卫气始生始出之道路。主于皮肉筋骨之间。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而司开阖者也。夫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也。谷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所谓别出者。与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之营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卫气与宗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两行者。谓营气出于气分。而行于脉中。卫气出于脉中。而散于脉外。

此阴阳血气交互之妙道也。夫精专者。行于经隧之营血。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脏腑相通。

外内相贯。环转无端。终而复始。与营行脉中。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日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之道路各别也。所谓营行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外注于皮肤谷之气分。渗入于孙脉络脉。化而为赤者也。五癃篇之所谓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为液。决气章之所谓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

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痈疽章之所谓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是行于脉中。以应呼吸之营气。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之出气。注于皮肤分肉之气分。渗于孙络。变化而赤为血。因息乃行。行有经纪。与营气篇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之道路各别也。宗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循喉咽。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皮毛。人一呼则气出。而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气入。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开。此宗气之应呼吸而司开阖者也。卫气者。出其悍气之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司昼夜之开阖者也。呼吸之开阖。人之开阖也。

昼夜之开阖。应天之开阖也。是以营气卫气之所出所行。各有其道。故曰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此篇论卫气之始生始出。从阳明之脉络。分行于上下四旁。而布散于形身之外。蓄积菀蕴者。犹草木之生长茂盛于内也。不得常所者。不得所出所主之常处也。故内积于上者。取之大迎天突。盖卫气之上出者。从胃之大迎。任之天突。而外出于皮肤也。积于下者。取之三里。盖卫气之下出者。从胃之三里。而外出于皮肤也。积于中者。取之气街。与季胁之带脉。盖卫气之布于四旁者。从腹之气街。带脉之章门。而外出于四旁也。夫卫气乃胃腑水谷所生之气。足阳明与任脉会于中脘。上会于承浆。与带脉会于脐之左右。而出于腹气之街。是阳明所生之气。从阳明之经脉而出。散于皮肤。此卫气始出之常所也。夫卫为阳。从脉而出。由内而外。自阴而出于阳。营为阴。从谷气分而入于孙脉经脉。自外而内。由阳而入于阴。此阴阳血气外内交互之妙道也。鸡足者。以足缓伸缓缩。如鸡足之践地。盖以疏阳明之经脉。以通卫气之所出也。胗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此卫气留滞于始生之处。非蓄蕴于所以所出之道路。故不可取之外穴也。此论卫气始生始出之常所。与行阳行阴之度数不同。故反论其失常以证明之。

黄帝问于伯高曰。何以知皮肉气血筋骨之病也。伯高曰。色起两眉薄泽者。病在皮。唇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肌肉。营气濡然者。病在血气。目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尘垢。病在骨。

此言卫气从内之脉络。布散于皮肉筋骨之间。而各有所在也。色者。气之章也。两眉间。即关中。

乃肺之部。肺合于皮。故色起两眉薄泽。知卫气之病在皮也。肌肉者。脾土之外合。土灌四脏。故观唇色青黄赤白黑者。知卫气之病在肌肉也。营者。血之气也。濡、润也。血之液为汗。汗出而濡然者。知卫气之病在血气也。

肝主筋而开窍在目。视目色之青黄赤白黑者。知卫气之病在筋也。筋合于三阴三阳。十二经脉。故五色之并见也。耳者肾之窍。耳焦枯受尘垢者。知卫气之病在骨也。夫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卫气出于形身。而各在其处也。

黄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变化。不可胜数。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气有输。

骨有属。黄帝曰。愿闻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输于四末。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与足少阴分间。血气之输。输于诸络。气血留居。则盛而起。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候病所在。骨之属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黄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变化。浮沉深浅。不可胜穷。各在其处。病间者浅之。甚之深之。间者少之。甚之众之。随变而调气。故曰上工。(数上声胜平声间去声)

此承上文而言卫气行于皮肉筋骨之间。各有所主之部属也。卫气行于皮。输于四末。为所主之部。

盖卫气出于阳。从头目而下注于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为部也。行于肌肉。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为肉之柱。柱之为言主也。盖肉之大分为谷。小分为。分肉之间。谷之会。以行营卫。以会大气。臂胫之大肉。肉之大分也。营卫大气。先会于大分之间。故以臂胫之肉为主。犹屋宇之有四柱也。足少阴分间。乃足少阴出于气街。行于分肉之间。卫气者。后天水谷之所生也。会少阴先天之气于分间。此气之大会也。诸络者。孙脉络脉也。营气从络而行于经脉。卫气从络而出于皮肤。血气输转于诸络之间。故气血留居。则络脉盛而起矣。卫气之行于骨者。在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骨空者。津液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补益脑髓。髓空在脑后三分。颅际锐骨之下。盖髓之所以补益脑者。从尾而渗于脊骨。从脊骨而上渗于髓空以入脑。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二十二日。入脊内。其行九日。

出于缺盆。故卫气之行于骨者。以脊骨为所属也。卫气之行于筋者。无分阴阳左右。如留滞于手足某结之筋。即为病之所在。盖卫气者。应天之气也。筋者。厥阴风气之所生也。风者。大块之噫气。充满于天地之间。故于卫气相合。阴阳左右。无处不有。若夫皮之部。肉之柱。犹天之四方。骨之属。

犹天之道也。百病变化者。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行于皮肉筋骨之间。是以浮沉浅深。各在其处。

余伯荣曰。卫气司昼夜之开阖。以应天之气也。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一日。

下至尾。二十二日。入脊内。其行九日。上出缺盆。一月而环转一周。是又应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

是以月郭空则海水东盛。卫气去。形独居。盖水与天气上下相通。日月营运。随天道环转。日日行一度。故一岁而一周天。月行十三度有奇。故一月而一周天。此阴阳之营运无息者也。人与天地相参。

一息不运。则失其旋转之机。而为奇恒之病。学人玩索而有得焉。非惟临病患以观死生。更可以通玄门。为养生之秘要。

黄帝问于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温。有老壮少小。别之奈何。伯高对曰。人年五十以上为老。

二十以上为壮。十八以上为少。六岁以上为小。

此论卫气之有盛衰也。年少小者。卫气始长。年壮者。卫气正盛。五十以上。卫气渐衰。盖应天之气。而有四时生长收藏之盛衰也。方盛衰论曰。老从上。少从下。老者应秋冬之气。从上而方衰于下。少者应春夏之气。从下而方盛于上。王子方曰。数始于一。成于三。三而两之为六。三而三之成九。十八者。二九之数也。二十者。阴阳之生数始也。五十者。五行之生数终也。马玄台曰。十八以上。六岁以上。俱当作以下。

黄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黄帝曰。别此奈何。伯高曰。肉坚皮满者肥。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音国)

此以下论卫气之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者也。腠理者。肌肉之纹理。如豕之精肉。条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连皮之肥肉曰肥。故曰肉坚而皮满者肥。盖肥在皮之内。肉之外。故肉坚而皮满也。膏者。即肥之脂膏。谓如豕肉之红白相间而有数层者为膏。盖肥膏之间于肉内。故肉不坚而皮缓也。此论卫气之肥腠理。故只论膏而不论肥。然先言人有肥者。以明膏肥之有别也。皮肉不相离者。谓肉胜而连于皮。内无膏而外无肥。此亦卫气之盛于肉理者也。任谷庵曰。肉者。俗名腿肚也。盖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故肉坚。则通体之肉坚矣。又只言胫而不言臂者。气从下而上也。

黄帝曰。身之寒温何如。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粗理者寒。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之所以温分肉也。膏者肉不坚。故其肉淖。淖、和也。言膏与肉之相间而相和者也。脂者。腠理固密。故其肉坚。粗理者。卫气外泄。故身寒。细理者。卫气收藏。故身热。

黄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任氏曰。此复申明卫气之所以肥腠理温分肉也。卫气盛则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腴者。脐下之少腹也。肉者身体容大。此卫气盛而满于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卫气深沉。

不能充于分肉。以致脂膜相连。而肌肉紧充。故其身收小也。余伯荣曰。卫气之所以温分肉者。充实于肉之理路。所谓血气盛则充肤热肉。盖非只温肌肉。而能使肌肉盛满。身体容大。故反复以申明之。

黄帝曰。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伯高曰。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脂者。其血清。气滑少。故不能大。此别于众人者也。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与营血相将。充盈于分肉之纹理。其膏肥之内。只有卫气而血不营也。膏者卫气盛。故热而耐寒。肉者肌肉隆盛。故多血。血气盛则充肤热肉。故充形。血随气行。血气皆盛。

是为营卫和平。脂者。肌肉紧密。是以血清气少。故不能大。此三者。有肥瘦大小之不同。故与平人之有别也。王子方曰。脂者。卫气不充于分肉。是以血亦清少。血气相将而行者也。

黄帝曰。众人奈何。伯高曰。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

各自称其身。命曰众人。

余伯荣曰。此言卫气之浮沉浅深。而各有常所者。其形不大不小也。众人者。平常之大众也。不能相加者。谓血气和平。则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于肥大也。血气之浮沉浅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于肌肉间也。皮肉筋骨。各自称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

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

此言人之血气。当使之无过不及也。三者。人之有肥大之太过。瘦小之不及。故当审其血之多少。

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无失卫气之常经。期为平和之人矣。此因卫气失常。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盖卫气主于皮肉筋骨之间。浮沉浅深。各在其处。若独充盛于皮肤分肉之间。而使纵腹垂腴。上下容大。或深沉于筋骨之间。以致脂不能大。皆卫气之失常也。

是以浮沉深浅。不可胜穷。随变而调其气。命曰上工。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循之常所。

使后学知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为治道之张本也。

卷七

玉版篇第六十

黄帝曰。余以小针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于天。下合之于地。中合之于人。余以为过针之意矣。愿闻其故。岐伯曰。何物大于天乎。夫大于针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备也。非生之具。

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参乎。夫治民者。亦惟针焉。夫针之与五兵。其孰小乎。

此章论充溢于皮肤分肉之气血。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应天气之出于地中。而布散于天下。逆之则伤其所出之机。胜五兵之杀人矣。大络者。手太阴之络。名曰列缺。手少阴之络。名曰通里。手心主之络。名曰内关。手太阳之络。名曰支正。手阳明之络。名曰偏历。手少阳之络。名曰外关。足太阳之络。名曰飞扬。足少阳之络。名曰光明。足阳明之络。名曰丰隆。足太阴之络。名曰公孙。足少阴之络。名曰大钟。

足厥阴之络。名曰蠡沟。此十二脏腑之大络。阳走阴而阴走阳。左注右而右注左。与经脉缪处。其气血布散于四末。溢于皮肤分肉间。不入于经俞。以应天气之营运于天表。故曰所谓夺其天气。夫九针之道。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小针。微针也。亦所以合于天地人者也。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

其不可不参乎。故治天下之万民者。亦惟针道所合之三才而已。余伯荣曰。上章论卫气从阳明之脉络。

而出于皮肉筋骨之间。此章论皮肤分肉之血气。从胃之经隧脏腑之大络。而出于外。即与卫气相将之营气也。营卫血气。虽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然外内出入之道路不一。学人非潜心玩索。不易得也。按管子曰。蚩尤受卢山之铜。而作五兵。是黄帝时即有五兵矣。一弓。二。三矛。四戈。五戟。

一云。东方矛。南方弩。中央剑。西方戈。北方锻。

黄帝曰。病之生时。有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疽。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小针能取之乎。岐伯曰。圣人不能使化者。为其邪不可留也。故两军相当。旗帜相望。白刃陈于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谋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无白刃之难者。非一日之教也。须臾之得也。夫至使身被痈疽之病。脓血之聚者。不亦离道远乎。夫痈疽之生。脓血之成也。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黄帝曰。其已形不予遭。脓已成不予见。为之奈何。岐伯曰。脓已成。十死一生。故圣人勿使已成。而明为良方。着之竹帛。使能者踵而传之后世。

无有终时者。为其不予遭也。

此言皮肤分肉之气血。从内而出于外。少有留滞。则渐积而成痈脓。如发于外而小者易愈。大者多害。若留积在内。成痈脓而不见者。十死一生也。喜怒不测。饮食不节。内因之所伤也。是以痈疽之生。脓血之成。不从天地之风寒暑湿。乃积微之所生也。是犹两军相当。旗帜相望。白刃陈于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谋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无白刃之难者。非一日之教也。非须臾之可得也。故圣人勿使已成。而明为良方。着之竹帛。使后学之能者。踵而传之后世。无有终时者。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证也。遭、遇也。言其已形而不予遭。脓已成而不予见。此痈生于脏腑之间。而不与我见。乃多死少生之候也。余伯荣曰。按本经及素问论所生痈脓。多因于风寒外邪。有伤营卫。留积而成痈脓。

此因内伤喜怒饮食。故曰不从天下。不从地出。

黄帝曰。其已有脓血。而后遭乎。不道之以小针治乎。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

余伯荣曰。此言痈发于外而予见者。有大小之难易也。痈小而以小针治之者。其功小而易成。痈大而以大针治之者。多有逆死之害。故其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盖小而浅者。以砭石取脓。大而深者。以铍锋取之。铍锋大针也。

黄帝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岐伯曰。其在逆顺焉。黄帝曰。愿闻逆顺。岐伯曰。以为伤者。

其白眼青。黑眼小。是一逆也。内药而呕者。是二逆也。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项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脱。是五逆也。除此五者为顺矣。(内叶讷)

此言痈发于外而大者。有逆顺死生之分焉。夫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痈发于皮肉筋骨之间。

其气外行者为顺。若反逆于内。则逆伤其脏矣。如白眼青。黑眼小。肺肝肾三脏之气伤也。内药而呕。胃气败也。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腹痛渴甚。脾气绝也。外阳为诸阳主气。肩项中不便。阳气伤也。在心主言。

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音嘶色脱。心脏伤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为顺矣。

黄帝曰。诸病皆有逆顺。可得闻乎。岐伯曰。腹胀身热脉大。是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

其脉大。是二逆也。衄而不止。脉大。是三逆也。咳且溲血。脱形。其脉小劲。是四逆也。咳。脱形身热。脉小以疾。是谓五逆也。如是者不过十五日而死矣。

此言血气之逆于经脉者。不过半月而死也。夫血气留滞而成痈脓者。积微之所生。其所由来者渐矣。若失其旋转之机。又不待成痈。而有遄死之害。诸病者。谓凡病多生于营卫血气之不调。非独痈脓也。如腹胀身热脉大者。逆伤于脾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其脉大者。逆伤于肾也。肝主藏血。衄而不止。逆伤肝也。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咳而溲血形脱。其脉小劲。逆伤肺也。夫心主血脉。肺者心之盖。咳。形脱身热。脉小以疾。逆伤心也。夫血脉者。五脏之所生也。血气逆。则失其旋转之机。

而反伤其脏真矣。经脉应地之经水。水以应月。不过十五日而死者。随月之盈虚而死。不能终周天之数矣。王子方曰。堪舆家凿井。度月影以取泉。

其腹大胀。四末清。形脱泄甚。是一逆也。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是二逆也。咳溲血。形肉脱。

脉搏。是三逆也。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是四逆也。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是五逆也。如是者。不过一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谓逆治。(飧叶孙)

此言气血之逆于气分者。不过一周时而死矣。夫皮肤分肉之气血。从胃腑而注于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出于孙络。从孙络而外渗于皮肤。如腹大胀。四肢清。形脱泄甚。是逆于胃之大络。不得出于皮肤。充于四体也。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逆于肾络也。咳溲血。形肉脱。脉搏逆于肺络也。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逆于心络也。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逆于肝脾之络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五脏之大络。海之所以行云气于天下之道路也。水天之气。上下相通。一昼一夜。绕地环转一周。如逆而不行。则开阖已息。是以不过一周而死矣。夫人皮以应天。皮肤之气血。逆而不行。不过一周而死。工不察此天运之大道。如逆伤其气。迟则死于家中。速则死于堂上矣。任谷庵曰。以上论人之气血。参合天地之道。营运无息者也。少有留滞。或渐积而成痈脓。或一息不续。即为霄壤之判。

黄帝曰。夫子之言针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地纪。内则五脏。外次六腑。经脉二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

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于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使人醉也。虽勿胗犹可知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黄帝曰。

愿卒闻之。岐伯曰。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

请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窥同)

此言胃腑所生之气血。如云气之布散于天下者。从脏腑之经隧。布于四末。充于皮肤分肉之间。

不入于经俞者也。骏、大也。言针道之大。配乎天地也。上数天文。应天之数也。下度地纪。应地之经也。内别五脏。应五运之在中也。外次六腑。应六气之在外也。经脉二十八会。脉度之十六丈二尺也。此言小针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顺逆。出入之会。可传于后世。无有终时者。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反逆伤其旋转之机。又胜五兵之杀人矣。大络者。十二脏腑之经别也。五里者。手阳明之穴。在肘上三寸。盖脏腑之大络。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手阳明之大络。与手阳明之经相干。循五里而散于尺肤。夫脏为阴。腑为阳。经脉为阴。皮肤为阳。手阳明者。手太阴之腑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者。因胃气而至于手太阴。以应尺寸之脉。五脏之气血。

行于脉外者。因胃气而出于手阳明之络。以应于尺肤。是以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善调尺者。不待于寸。此十二脏腑之血气。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大会于手太阴阳明也。故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五脏各有五输。五五二十五输。若皆取之。则竭其输矣。

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由命之自绝。寿之自倾。实所以杀生人也。窥者。窥俟其所出也。门者。卫气篇之所谓契绍之门户。乃气血从孙络而出于皮肤之门也。故俟其气之出门而刺之者。稍缓而死于家中。

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医者之堂上也。夫天气一日一夜。绕地环转一周。逆则不过一周而死。

况针刺之伤乎。是以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任谷庵曰。人之皮表以应天。经脉应地之经水。天气营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升降出入。环转无端。而人亦应之。肤表之气血。从五脏之大络。而出于皮肤分肉之外。复从手足之指井而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而与经脉中之血气。

相合于肘膝之间。此人合天地阴阳。环转出入之大道也。故曰五往而脏之气尽矣。谓迎之五里。复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盖谓皮肤之气血。由五脏之所出也。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此谓夺其天气。谓手足五输之气血。从皮肤之所入也。若尽取其五脏之五输。则竭其输中之血。而夺其皮表之天气也。血气之生始出入。参合天地阴阳。乃端本澄源之学。大有裨于治道。学人当以为首务焉。

余伯荣曰。按内经论经脉之血气。曰藏之金匮。论皮肤分肉之血气。曰着之玉版。盖因金玉之黄白。而分血气之阴阳也。类而推之。如金银花王不留行花开黄白。陶隐君即用之以行气血。张仲祖以鸡卵黄治血。卵白治气。此皆体先圣之遗意。学人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事物之理。用之不穷矣。

卷七

五禁第六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

余伯荣曰。此承上章。复论刺有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以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过者。五脏外合之皮脉肉筋骨。有邪正虚实。宜平调之。如补泻过度。是为五过。九宜者。九针之论。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是为九宜。

黄帝曰。何为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

余氏曰。天之十干。始于甲乙。终于壬癸。故甲乙以应头。壬癸以应足。丙丁应身半以上。庚辛应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时也。戊己属土。故乘于四季。夫甲为阳木。乙为阴木。自乘者。阴阳自合。

非化气也。发振埃者。所以通气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气者。通五运之化气。此天干自乘。故为取气之禁。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是五夺也。此病不可泻。

余氏曰。形肉血气已虚脱者。虽有实邪。皆不可泻。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

着痹不移。肉破。身热。脉偏绝。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血笃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是谓五逆也。

余氏曰。热病脉静者。阳病见阴脉也。汗已出。脉盛躁者。阳热之邪。不从汗解。阴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泄者脉宜沉弱。反洪大者。阴泄于下。阳盛于上。阴阳上下之相离也。着痹不移。肉破。

身热者。湿邪伤形。久而化热。

脉偏绝者。脾胃之气败也。淫者。酷虐之邪。夺形者。邪伤形也。如但热不寒之疟。气内藏于心。而外淫于分肉之间。令人消铄脱肉。夫心主血而血脉荣于色。色夭然白。及后下血笃重者。形气消于外。血液脱于内。血液外内之离脱也。寒热夺形。脉坚搏者。寒热之邪盛。而正气伤也。此为五逆。皆不可刺也。

卷七

动输第六十二

黄帝曰。经脉十二。而手太阴足少阴阳明。独动不休何也。岐伯曰。是明胃脉也。胃为五脏六腑之海。其清气上注于肺。肺气从太阴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来。故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

呼吸不已。故动而不止。黄帝曰。气之过于寸口也。上十焉息。下八焉伏。何道从还。不知其极。岐伯曰。气之离脏也。卒然如弓弩之发。如水之下岸。上于鱼以反衰。其余气衰散以上逆。故其行微。

此章论营卫宗气。循度行于经脉之外内。冲脉行于足少阴阳明之经。而出于腹气胫气之街。以明血气之行于经脉皮肤之间。交相和平俞应者也。帝问手太阴足少阴阳明独动不休者。谓手太阴之太渊经渠。足阳明之人迎冲阳。足少阴太溪之动脉也。伯言是明胃脉者。谓胃为五脏六腑之海。其营卫宗气。皆胃腑谷精之所生也。清气上注于肺者。营气宗气也。肺气从太阴而行之者。脉气随三阴三阳之气而行也。其行也以息往来者。人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日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十丈为一周也。

帝问气之过于寸口。上十焉息者。乃营气卫气宗气。尽走于息道。而变见于寸口也。下八焉伏者。谓流溢于中之营血。下伏于胞中。故如水之下岸也。按本经营气篇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夫帝言下伏之营血有八。是精专而行于经隧之营止二分矣。夫营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宗气两行营卫之道。此经脉外内之气。相为和平。而有形之营血。分行于外内。亦相为匀等者也。夫冲脉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肤热肉。淡渗皮毛。此下伏于胞中之血。半随冲脉而行于脉内。半随冲脉而散于皮肤。又足阳明之脉。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而出于腹气之街。冲脉与少阴之大络。循阴股而下出于胫气之街。夫精专者。二分行于经隧。随冲脉者。二分出于气街。是经脉外内之气血。相为匀等矣。皮肤之气血。从指井而溜注于荥输。脉中之血气。从本标而外出于肤表。从道往还。莫知其极矣。伯言气之离脏。卒然如弓弩之发者。谓五脏之气。至于手太阴而变见于寸口者。应手而动。若弓弩之发弦。上于鱼际。则动气衰而无动脉矣。其余气衰散以逆上者。谓余气分散。而上注于手阳明大肠之经。故其脉上鱼。而其行微缓也。此言五脏之气。因胃气而至于手太阴。腹走手而手走头。

头走足而足走腹。常营无已。终而复始。环转之无端也。

黄帝曰。足之阳明。何因而动。岐伯曰。胃气上注于肺。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胃气别走于阳明者也。故阴阳上下。

其动也若一。故阳病而阳脉小者为逆。阴病而阴脉大者为逆。故阴阳俱静俱动。若引绳相倾者病。

(音坎)

此言阳明之气盛。而独动不休者也。阴阳系日月论曰。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又曰两火合并。

故为阳明。是阳明主气金之气。而又有悍热之火气也。胃气上注于肺者。胃腑所生之营气宗气。上注于肺。而行于经脉之外内。以应呼吸漏下。其悍热之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下客主人。循牙车。此阳明之悍气。上走空窍。行于皮肤之气分。而下合于阳明之脉中。并下人迎。此胃腑所生之悍气。别走于阳明者也。故阴阳上下。其动也若一。盖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谓在上之人迎。在下之冲阳。其动之相应也。故阳病而阳脉小。阴脉大者为逆。阴病而阴脉大。阳脉小者为逆。故阴阳上下。静则俱静。动则俱动。若引绳墨。如相倾而不相应者。则为病矣。按上章曰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气在腹者。止之背俞。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间。夫足阳明之脉。其支者下人迎。入缺盆。从缺盆下乳内廉。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下循腹里。至气街中而合。

以下髀关。循股外廉。至足跗上。夫胃之悍气。合阳明之脉而下人迎。挟脐入气街中。则与冲脉相合。

而出于腹气之街矣。其下行而出于足跗者。动于冲阳而上。与人迎之相应也。

黄帝曰。足少阴何因而动。岐伯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此脉之常动者也。(邪斜同)

此言流溢于中之血气。一从冲脉与足少阴之大络。而下出于足胫之气街。循阴股内廉者。血气出于皮肤。仍循少阴之经而行也。斜入中者。与太阳之承山踝上以下也。其别者。乃少阴之支络。别走于踝跗。上入大趾之间。而散于十趾之络。是以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盖阴阳二气。

本于先天之水火。藏于肾脏。出于下而升于上也。夫卫气者。阳明所生之气也。上节论卫气之别走阳明。合于人迎。是从膺胸脐腹。而下至跗上。如左右之动脉。与冲脉会于脐间。则阳明之血气。随冲脉而出于腹气之街矣。此节论冲脉与少阴出于胫气之街。盖手足十二经之本标。只出于头气之街。胸气之街。

营卫之行。从本而入。从标而出。上下相贯。如环无端。其腹气之街。胫气之街。乃别出阳明少阴之血气。不在十二经脉本标之内。故别提出阳明少阴之动输焉。

黄帝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贯。如环之无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气。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脉阴阳之道。相输之会。行相失也。气何由还。岐伯曰。夫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四末解。则气从合。相输如环。黄帝曰善。此所谓如环无端。莫知其纪。

此之谓也。

此申明经脉之血气。从四街而出行于脉外。皮肤分肉之气血。从四末而入行于脉中。上下相贯。

环转之无端也。四末者。四肢之杪末。手足之指井也。其脉者。谓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输。阴阳之道者。

血气从此所行之道路也。相输之会气从合者。谓皮肤之气血。从四末而溜于脉中。输行于经。而与脉中之血气相会。入于肘膝之间。而与脉中之血气相合。故曰四末解。则气从合。盖假风寒之邪。以明四末乃阴阳之会。气从此而所入之大络也。如因邪气所阻。则手足懈惰。而道路不通。气何由而环转。如四末和解。则气血输会于脉中。而还转于气街矣。夫经脉者。内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外内出入。常营无已。络脉者。乃经脉之支别。如江河之支流。至梢杪而有尽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

手足十二经之本标。出于头气之街。胸气之街。

阳明所生之血气。复出于腹气之街。少阴所藏之血气。复出于胫气之街。此经脉中之血气。复从络脉之尽处。出于气街。而行于皮肤分肉之外也。此营卫之行于皮肤经脉之外内。上下相贯。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王子方曰。本经云。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又曰。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精气之营于经者为营气。今复言营卫之行环转于经脉之外内。岂经义自相矛盾与。曰。卫气昼行于阳。

夜行于阴。应天气之晦明。天道右旋。地道左转。天运于地之外。交相逆顺而行。应营气行于脉中。

卫气行于脉外。外内清浊之不相干也。然天气营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有四时之寒暑往来。

生长收藏。此天地阴阳之气。上下升降。外内出入有分有合。环转无端。是以营卫之行。环转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应天地之气交也。夫所谓营行脉中者。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一脉流通。终而复始。此营血之行于脉中也。又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营于脉中者。循手足之十二经脉。及阴跷阳跷任脉督脉。合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应呼吸漏下者。此营气之行于脉中也。卫气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此营气卫气各走其道。清浊外内之不相干也。若夫手足之三阴三阳。十二经脉。皆从指井所出。而营于五脏之二十五输。六腑之三十六输。夫指井离爪甲如韭许。乃血肉筋骨之尽处。血气皆从何来。而曰所出为井耶。盖受皮肤之气血。从此而溜注于脉中。十二经脉之血气。始从此而生出。故曰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也。充肤热肉之气血。妇随夫唱。相将而行。同溜于经脉之中。故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贯。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也。夫宗气半行于脉中。半行于脉外。营血半营于经隧。半营于皮肤。营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犹两仪四象之定体。血气贯通于外内。应天地之气交。一息不运则生化灭矣。夫皮肤气分为阳。经脉血分为阴。阳走阳而阴走阴。此阴阳之相离也。阴出于阳。阳入于阴。此阴阳之相合也。阴阳之道。

有离而有合也。若行于阳者。只行于阳。行于阴者。只行于阴。无外内出入之神机。而生化亦灭矣。

阴阳之奥。会心者明之。余伯荣曰。五乱胀论。言卫气乱脉。是谓大。卫气逆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为肤胀。若卫气行于脉内。岂非乱脉乎。曰。卫气之在路也。常然并脉循分肉。行有逆顺。阴阳相随。乃得天和。谓脉内之血气顺行。而脉外之气血逆转。行有逆顺。乃得天地之和。卫气乱脉者。

谓卫气顺脉而行也。若夫环转于皮肤经脉之外内。正所谓交相逆顺而行。又何乱之有。

卷七

五味第六十三

黄帝问于少俞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闷同)

任谷庵曰。按五营运大论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南方生热。热生火。

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是五脏本于五味之所生。而生外合之筋骨血肉也。是以五味入口。而各有所走。夫心主血。肾主骨。苦乃火之味。咸乃水之味。苦走骨而咸走血者。阴阳水火之交济也。肺主气。故辛走气。

少俞答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膀胱之脆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任氏曰。五味阴阳之用。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是发散涌泄之中。而又有收散缓急之性矣。上焦开发。宣五谷味。中焦出气如露。以行水谷之津。酸气收涩。故弗能出于上之两焦。不出。则留于胃而溜于下焦。

注于膀胱矣。膀胱为脬之室。脬居于中。故膀胱之体质脆薄以懦。得酸则易于缩绻。缩则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为癃闭。阴者。前阴。积筋骨宗筋也。宗筋者。筋之主也。酸入于宗筋。故走筋也。按经筋章云。足厥阴之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络诸筋。其病阴股痛转筋。阴器不用。伤于内则不起。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是足厥阴肝经。主宗筋而外合于通体之筋。

黄帝曰。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

故咸入而走血矣。

任氏曰。中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者。咸性之上涌也。注于脉则走于血气矣。血者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咸乃寒水之味。故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燥结。而胃中之汁以滋之。胃中汁竭。则咽路焦枯。

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路。咸气上走于中焦。故走血。王子方曰。胃腑水谷之精汁。化而为赤。营于脉中。

人一呼一吸。脉行六寸者。血气之流行也。呼吸不已。血气之行。无少停息。故血凝则胃中之汁注之。以资其流行。

黄帝曰。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任氏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辛走气。故其气走于上焦。

上焦者。受中焦之气。而营诸表阳者也。夫营卫之气。生于中焦。皆从上而出。故姜韭之气上熏。则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则为洞心。辛与上焦之气。俱行于表阳。则开发皮腠而汗出。余伯荣曰。辛气留于心下而上熏。则为洞心。与气俱行。则与汗共并而出。盖汗乃中焦水谷之液也。王子方曰。论五味而曰气者。味之性也。

黄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

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任谷庵曰。炎上作苦。君主之味也。故五谷之气。皆不能胜之。苦性下泄。故入于下脘。三焦者。少阳相火也。苦性寒。故三焦之道。皆闭塞不通。三焦不通。则入胃之水谷。不得通调布散。故变而为呕也。夫肾主骨。肾为寒水之脏。苦性寒故走骨。同气相感也。然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

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余伯荣曰。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标阳而本寒也。炎上作苦。而苦寒下泄。此少阴之味也。故能从本从标。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味。是以味合五行。气合三阴三阳之六气。

黄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蛊动。蛊动则令人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任谷庵曰。稼穑作甘。坤土之味也。坤德柔顺。故其气弱小。太阴湿土主气。故令人柔润。柔者土之性。润乃湿之气也。夫虫乃阴类。胃秉阳明燥热之气。胃若柔而缓。则虫动而上入于胃矣。虫上食、故令人心。土气外主于肌肉故甘走肉。马玄台曰。蛊当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