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明堂灸经》·卷上
定尺寸法
《岐伯明堂经》云:以八寸为一尺,以八分为一寸。缘人有长短肥瘦不同,取穴不准。
短手长,取穴不准。
唐时《孙思邈明堂经》云:取患人男左女右,手大拇指节横纹为一寸。以意消详,巧拙亦有一法,令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纹相去为一寸。自根据此寸法,与人着灸疗病以来,其病多得获愈。此法有准,今以为定。
卷上
点灸法
凡点灸时,须得身体平直,四肢无令拳缩,坐点无令俯仰,立点无令倾侧。灸时孔穴不正,
卷上
下火法
凡下火点灸,欲令艾炷根下赤辉广三分,若不三分,孔穴不中,不合得经络。缘荣卫经脉,气血通流,各有所主,灸穴不中,即火气不能远达,而病未能愈矣。
卷上
用火法
古来用火灸病,忌八般木火,切宜避之。八木者,松木火难瘥增病,柏木火伤神多汗,竹木火伤荣卫经络。有火珠耀日,以艾丞之,遂得火出,此火灸病为良,凡人卒难备矣;次有火照耀日,以引之便得火出,此火亦佳。若遇天色阴暗,遂难得火,今即不如无木火也,灸人不犯诸忌,兼去久,清油点灯,灯上烧艾茎点灸是也;兼滋润灸后至疮愈已安。且无疼痛;用蜡烛更佳。诸蕃部落,知此八木火之忌,用镔铁击KT石得火出,以艾引之,遂乃着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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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天色法
凡点灸时,若值阴雾大起,风雪忽降,猛雨炎暑,雷电虹霓,临时且停,候待晴明,即再下火灸。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大醉,食生硬物。兼忌思虑愁忧,恚怒呼骂,吁嗟叹息,一切不祥,忌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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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灸多少法
凡灸头与四肢,皆不令多灸。缘人身有三百六十五络,皆归于头,头者,诸阴之会也。
若灸多,令人头旋目眩,远视不明。缘头与四肢肌肉薄,若并灸,则气血滞绝于炷下,宜歇火气少时,令气血遂通,再使火气流行,候炷数足,自然除病,宜详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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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发际法
凡灸发际,如是患人有发际整齐,根据明堂所说,易取其穴;如是患人,有因疾患后脱落尽发际,或性本额项无发,难凭取穴,今定患人两眉中心,直上三寸为发际,后取大椎直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