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话录》·商部上
商为臣,凡自王公,至有秩已上,皆入此部郭汾阳在汾州,尝奏一州县官, 而敕不下。判官张昙言于同列,以令公勋德,而请一吏致阻,是宰相之不知体, 甚也。汾阳王闻之,谓寮属曰:“自艰难以来,朝廷姑息方镇武臣,求无不得。 以是方镇跋扈,使朝廷疑之,以致如此。今子仪奏一属官不下,不过是所请不当 圣意。上恩亲厚,不以武臣待子仪,诸公可以见贺矣!”闻者服其公忠焉。王在 河中,禁无故走马,犯者死。南阳夫人乳母之子抵禁,都虞候杖杀。诸子泣告于 王,言虞候纵横之状,王叱而遣之。明日,对宾僚吁叹者数四。众皆不晓,徐问 之,王曰:“某之诸子,皆奴材也。”遂告以故曰:“伊不赏父之都虞候,而惜 母之阿奶儿,非奴材而何?”
余外伯祖殿中侍御史柳君,掌汾阳书记时,有高堂之庆。王每因军中大宴, 常戒左右曰:“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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