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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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子不语》·卷十

《淫谄二罪冥责甚轻》
老仆朱明死一日而复苏,告人曰:
我被阴间唤去,为前生替人作债负中证,两造互讦,必须我到,才得明白。我见阎罗王之后,据实剖陈,其案遂定,放我还阳。我出殿门,见柱上有一对联云:「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我叹赏之,以为不愧神明口气。
正徘徊间,见有一群托生之鬼从堂上下来,大半多不相识,只有一女子、一老叟,皆我邻也。女有淫行,叟谄富家,以为此二人者,必坠阿鼻地狱矣。及判官走过,手持托生簿,因而问之。判官曰:「某妇甚孝,故托生山西贵人家为公子;叟甚慈,故托生山东为富家女。」
朱大不服,曰:「我素知某妇不端,某叟没品,俱得托生好处,然则阎罗衙门,何得为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乎?」判官叹曰:「此乃所以谓之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也。何也?男女帷薄不修,都是昏夜间不明不白之事,故阳间律文载:『捉奸必捉双。』又曰:『非亲属不得擅捉。』正恐黯昧之地,容易诬陷人故也。阎罗王乃尊严正直之神,岂肯伏人牀下而窥察人之阴私乎?况古来周公制礼,以后才有『妇人从一而终』之说。试问未有周公以前,黄农虞夏一千馀年史册中,妇人失节者为谁耶?至于贫贱之人,谋生不得,或奔走权门,或趋跄富室,被人耻笑,亦是不得已之事。所谓『顺天者昌』,有何罪过而不许其托生善地哉?况古人如陈太丘吊张让而解党祸,康海见刘瑾以救李崆峒,贬其身而行其仁,功德尤大,上帝录之入菩萨一门,且有善报矣。至于因淫而酿成人命,因谄而陷害平人,是则罪之大者,阴间悬一照恶镜,孽障分明,不特冤家告发也。」朱闻之大悟而醒云。判官亦其族叔,名启宏,作黄冈州吏目,生前以端谨闻。
《人寿有定阴间不能增减》
六合程某,平素不信鬼神之事。年六十馀,患病不起,不纳谷者四十馀日。忽一日谓其妻曰:「我病不起矣,但两孙婚有日期,我不能一见孙妇,人必笑我没福,盍作速料理,以慰我心。」其妻子如其言,仍两新妇到牀前拜见。程喜动颜色,曰:「吾明日可以去矣,可于次晨即扶我起,便穿入殓之衣。」
家人以蟒服进,命斥去之,曰:「我并未作官而著此服,必为群鬼所笑,仍衣常服可也。」服毕,良久曰:「有二人在外相待,可烧纸钱具酒肴待之。」妻问:「何人?」曰:「俞龙、江辛。」二人者,已死之人,曾舍身为城隍役卒者也。言毕,沉沉睡去者将一日,忽醒曰:「扶我起,将殓衣暂脱,城隍夫人生日,宾客来往甚忙,无暇点名,故俞、江二人仍放我回来,后日方去听候发落。」依旧吃梨汁清茶者。
又二日睡醒,命取衣穿,曰:「我此番真去,不复归矣。但家中子女多向城隍烧香借寿与我,或愿减五年,或愿减十年,虽是他们孝心,恰都好笑。人之年寿,各有定数,非比他物,可以通挪。但有一件奇事,我望见城隍,有素不认识之妇人替我涕泣讨情,放我还阳,城隍摇头不允。我大起疑心,盘问二皂隶:『此是何家妇女?』曰:『唐李氏也,君不记三十六年前之事乎?李氏嫁唐某而夫亡,此妇事堂上姑,送其终,又替其夫承继一子,事毕,再拜灵前,自缢而死。君重其节,托人教唐氏小叔递呈请旌,一切费用,俱是君包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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