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卷十五
姚端恪公遇剑仙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
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吴髯
扬州吴髯行九,盐贾子也,年二十,将往广东某藩司署中赘娶。舟至滕王阁下,白昼见一女与公差来舟中,云:“寻君三世,今日得见面矣。”吴髯茫然不知所来。家人知为冤鬼,日以苕帚打其见处,无益也。从此吴髯言语与平时迥异。由江西以及广东,二鬼皆不去。
入赘之日,女鬼忽入洞房,索其坐位,与新人争上下,惟新人与吴髯闻其声,云:“我本汉阳孀妇,与吴狎昵,遂订婚姻,以所畜万金与至苏州买屋开张布字号,订明月日来汉阳迎娶。不意吴挟金去,五年竟无消息。我因自经死,到黄泉哭诉,汉阳城隍移查苏州城隍,回批云:『此人已生湖南。』寻至湖南诉城隍,又查明已生扬州,及至扬州,而吴又来广东。追至江西,始得相逢。今日婚姻之事,我不能阻,但须同享荣华”等语。新人大骇,白之藩台。不得已,竟虚其位待之,始得安然。鬼差口索杯箸求食,乃另设席相待。阅一月,吴髯告归,买舟回扬,鬼亦索舆甚迫,欲随其舆以登舟。扬州士人早知此事而不信,于吴髯抵扬之日,填街塞巷,以待其归。见其四舆入城,前果二空舆,肩舆者亦觉其若有人坐。一时好事者作《再生缘》传奇。
阅半月,吴髯妻与女鬼约修道场七日,焚冥镪于琼花观中,劝之去,女鬼欣然诺之。其时鬼差已去,道场中设女魂牌于殿之西侧,每日吴髯妻设席亲祭。至第七日,大雨,遣家人往供。家人失足跌于路,即供以泥污之馔。鬼大嚷不止。吴髯责其家人,而髯妻又约以九日道场。圆满之。故女鬼向髯妻称谢,谓吴髯曰:“后十年来,再索汝命,我且暂去。”
髯惧,舍身为城隍役。至期,则白日睡去。至今扬之人皆知吴九胡子为活勾差。
麻林
长随麻林与李二交好,李以贫死,而林家资颇厚。一夕,梦李登其牀责之曰:“我与汝平日两弟兄颇莫逆,今我死,无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