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殿前都点检司宣徽院秘书监国子监太府监少府监军器监都水监谏院大理寺弘文院登闻鼓院登闻检院记注院集贤院益政院武卫军都指挥使司卫尉司户礼兵刑工部所辖诸司三路检察及外路仓库牧圉等职
殿前都点检司。天眷元年置。掌亲军,总领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宫籍监、近侍等诸局署、鹰坊、顿舍官隶焉。
殿前都点检,正三品。兼侍卫将军都指挥使。掌行从宿卫,关防门禁,督摄队仗,总判司事。殿前左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殿前右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掌宫掖及行从。殿前都点检判官,从六品。大定十二年设。知事一员,从七品。
殿前左卫将军,殿前右卫将军,殿前左卫副将军,殿前右卫副将军。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仍总领护卫。右卫同此。
符宝郎四员,掌御宝及金银等牌。旧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改牌印令史为符宝典书,四人。
左右宿直将军,从五品。掌总领亲军。凡宫城诸门卫禁。并行从宿卫之事,八员。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员,复作十一员。
左右振肃,正七品。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本妃嫔护卫之长,大定二年改今名。 宫籍监。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点,正五品。泰和八年创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侍从、承敕令、转进奏帖。直长,正八品。大定十八年增二员。奉御十六人,旧名入寝殿小底。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皆大定十二年更。
器物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进御器械鞍辔诸物。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明昌三年省罢。同监,从九品。泰和四年设。
尚厩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御马调习牧养,以奉其事。大定二十九年添副使一员,管小马群。直长一员,司马牛群。掌厩都辖,正九品。不限员。副辖,从九品。不限员数资考。 尚辇局。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承奉舆辇等事。直长,正八品。不限资考,大定十九年,除年六十以下人充。典舆都辖,从九品。不限资考。收支都监,正九品。大定二十年设,掌给受之事。同监,泰和四年设。大安二年省。本把,四人。
鹰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调养鹰鹘海东青之类。直长,正八品。不限员。管勾,从九品。不限员数资考。 武库署。令,从六品。掌收贮诸路常课甲仗。以晓军器女直人充。丞,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大定二年省一员。
武器署。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直长,正八品。或二员。顿舍官二员《泰和令总格》作四员,正八品。直长。见《士民须知》。《泰和令》无。
右属殿前都点检司。
宣徽院
左宣徽使,正三品。右宣徽使,正三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签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从六品。掌朝会、燕享,凡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所隶弩手、伞子二百三十九人,控鹤二百人。
拱卫直使司,威捷军隶焉。旧名龙翔军,正隆二年更为神卫军,大定二年更名为拱卫司。都指挥使,从四品。旧曰使。副使指挥使,从五品。旧曰副使。掌总统本直,谨严仪卫。大定五年,诏以使为都指挥使,副使为副都指挥使。什将。长行。威捷军。承安二年,签弩手千人。泰和四年,以之备边事。钤辖,正六品。都辖,从九品。不奏。
客省。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接伴人使见辞之事。
引进司。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进外方人使贡献礼物事。
阁门。明昌五年,阁门官以次排转除授。东上阁门使二员,正五品。明昌六年省一员,作从五品。西同。副使二员,正六品。明昌六年,省一员。西同。签事一员,从六品。掌签判阁门事。西同。明昌六年,以减副使置。西上阁门使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签事一员,从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西阁门余副贰同。阁门祗候二十五人。正大间三十二。阁门通事舍人二员,从七品。掌通班赞唱、承奏劳问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旧置判官,后罢。内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御院通进四员,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
尚衣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御用衣服、冠带等事。都监,正九品。旧设,后罢。直长,正八品。同监,从九品。
仪鸾局。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监官兼,或兼少府监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直长四员,正八品。《泰和令》三员。收支都监,正九品,二员,一员掌给受铺陈诸物,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大定七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员。同监二员,从九品。司使二人,如内藏库知书例。
尚食局。元光二年,参用近侍、奉御、奉职。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直长一员,正八品。不限资考。都监三员,正九品。不限资考。生料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生料物色。收支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
尚药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出职官内选除。副使,从六品。掌进汤药茶果。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果子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进御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诸医药,总判院事。管勾,从九品。随科至十人设一员,以术精者充。如不至十人并至十人置。不限资考。正奉上太医一百二十月升除,副奉上太医不算月日,长行太医不算月日,十科额五十人。
御药院。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进御汤药。明昌五年设,以亲信内侍人充。都监,正九品。不限员,《泰和令》四员。同监,从九品。不常除,《泰和令》无。 教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谐音郎,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
内藏库。大定二年,分为四库。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内府珍宝财物,率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直长一员。承安三年增。
头面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七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寝殿小底例。
段匹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十二人。金银库都监,正九品。本把八人。
杂物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八人。每库知书各二人。
宫闱局。旧名宫闱司,大定二年改为局,旧设令,丞,改为使、副。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合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后作百七十九人。 内侍局。令二员,从八品。兴定五年,升作从六品。丞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从七品。掌正位合门之禁,率殿位都监、同监及御直各给其事。局长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正八品。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宫闱局正位内直置,初隶宫闱局。东门都监、同监。诸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各位承应及门禁管钥。昭明殿都监、同监。大定二十九年设,各一员。承徽殿都监、同监。丽妃位。隆徽殿都监、同监。本隆和殿,系皇后位。鸾翔殿都监、同监。崇仪殿都监、同监。迎晖殿都监、同监。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罢。蕊珠殿都监、同监。瑞宁殿都监、同监。回春殿都监、同监。芸香殿都监、同监。瑞像殿都监、同监。系佛殿。以上“殿”字下无“位”字。凝福改韶景、温芳二位都监、同监。瑶华、柔则二位都监、同监。以上无“殿”字及“承应”字。嘉福等殿位都监、同监。四位。广仁殿都监、同监。睿思殿都监、同监。以上有“承应”字。滋福殿都监、同监。本以隆庆改,无“位”字。咨正殿都监、同监。迩英殿都监、同监。长庆院都监、同监。仙韶院都监、同监。贞和门都监、同监。应系钱帛经此门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员。右升平门都监、同监。长乐门都监、同监。琼林苑都监、同监。各二员。广乐园都监、同监。顺仪位提控、都监、同监。旧宝林位。瑞华门俗名金骨朵门都监一员,同监三员。太师位提控、都监、同监。宝昌门都监、同监。会昌门都监、同监。东京孝宁宫都监、同监。崇妃位提控。世宗夫人,兴陵。惠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温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报德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光泰门街。报恩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清夷门街。明昌三年设,三。孝严寺都监、同监。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兴国感诚寺。正大元年设,三。以下皆在南京。福宁殿都监、同监。三。纯和殿都监、同监。三。仁安殿都监、同监。三。真妃位都监、同监。三。丽妃位都监、同监。宣仪位都监、同监。庄献妃位都监、同监。三庙都监、同监。贞祐二年设。西华门都监、同监。京后园都监、同监。
内侍寄禄官。泰和二年设,初隶宫闱局,寻直隶宣徽院。所以升用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先名内殿给使。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正七品。内侍殿头。从七品。内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员。内侍高班。从八品。
典卫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泰和五年闰八月,以崇妃薨罢。兴定元年复设。世宗妃、才人、宝林位各设防卫军导从人。令,正七品。丞,从七品。直长。见《士民湏知》。
孝靖宫。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监同、无总领者,故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监。真妃徒单氏。慧妃位同监。丽妃徒单氏。贞妃位同监。柔妃唐括氏。靓仪位同监。昭仪夹谷氏。才媛位同监。修仪吾古论氏。
懿安家。贞祐三年,为庄献太子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宫苑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宫庭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氈席之事。直长,正八品一员。《泰和令》二员。都监、同监二员。泰和元年设。泰和四年罢同监。
尚醖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进御酒醴。直长,正八品。二员。
典客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后罢。书表十八人。 侍仪司。旧名擎执局,大定元年改为侍仪局,大定五年升局为司。令,从六品。旧日局使。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直长,正七品。旧设局副,品从七。
右属宣徽院。
秘书监。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司、司天台隶焉。 监一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泰和元年定为二员。通掌经籍图书。校书郎一员,从七品。承安五年二员。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员。专掌校勘在监文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一员,正七品。掌修日历。皇统六年,著作局设著作郎、佐郎各二员,编修日历,以学士院兼领之。
笔砚局。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御用笔墨砚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应奉兼。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以避讳改为承奉。
书画局。直长一员,正八品。掌御用书画纸札。都监,正九品。二员或一员。
司天台。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掌天文历数、风云气色,密以奏闻。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教授,旧设二员,正大初省一员。系籍学生七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试补长行。司天管勾,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随科十人设一员,以艺业尤精者充。长行人五十人。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天文科,女直、汉人各六人。算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测验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铜仪法物旧在法物库,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属秘书监。
国子监。国子学、太学隶焉。
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掌学校。丞二员,从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兼提控女直学。
国子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员、考艺业。太学同。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员,泰和四年减,大安二年并罢。助教二员,正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教授四员,正八品。分掌教诲诸生。明昌二年,小学各添二员,承安五年一员不除。国子校勘,从八品。掌校勘文字。国子书写官,从八品。掌书写实录。
太学。博士四员,正七品。大安二年减二员。助教四员,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员,大安二年减一员。
右属国子监。
太府监。左右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隶焉。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
左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增一员。掌金银珠玉、宝货钱币。本把四人。
右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添一员。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本把四人。
支应所。又作支承所。都监二员,正九品。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醖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皆从四品。左补阙、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评事,汉人通设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 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审断天下奏案、详谳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旧有契丹司直一员,明昌二年罢。评事三员,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评事二员,大安二年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检断刑名事。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罢之。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记言、动。明昌元年,诏毋令谏官兼或以左右卫将军兼。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
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则经筵,实内相也。末帝出,遂罢。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尚书兵部。
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员其职低,故设使,品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挥使二员,从四品。副都一员,从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员。承安三年设。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 钤辖司。钤辖十员,正六品。初设二员。都钤辖四员,从七品。兴定三年权设,巡把两宅。都将二十员,从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设万人,内军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卫二百人,队正四百人。
右属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大安元年,拟隆庆宫人数定之。
中卫尉,从三品,掌总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同东宫,奉引八十人同控鹤,伞子四人同控鹤,执旗二人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内直充。奉阁一十人。同东宫入殿小底。阁直二十人。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内直充。,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内直充。宫令。宫苑司、仪鸾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饮官。尚醖署兼。医官。尚药局、太医院兼。主藏。内藏、典给署兼。主廪。太仓兼。
右属卫尉司。 榷货务。在京诸税系中运司,见钱皆权于本务收。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
交钞库。使,旧正八品,后升从七品,贞祐复。掌诸路交钞及检勘钱钞、换易收支之事。副使,从八品。掌书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贞祐二年作从九品。都监,二员。见《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大安二年兼抄纸坊。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监视印造勘覆诸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承安四年,罢四小库,并罢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二员,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抄纸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贞祐二年复置,仍设小都监二员。使,从八品。贞祐二年同随朝。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至宁元年置。场官。旧正八品,后作正九品。掌收支交钞物料。
随处交钞库抄纸坊。使,从八品。贞祐二年,设于上京、西京、北京、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之。
平准务。元光二年五月设,十月罢。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官六员。 右自榷货务以下,皆属尚书户部。
惠民司。令,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旧又设丞一员。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岁入息钱不偿官吏俸。”上曰:“设此本欲济民,官非人,怠于监视药物,财费何足计哉!可减员而已。”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
右属尚书礼部。
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并陈设器皿等事。
法物库。元兼管大乐,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三年省。 承发司。管勾,从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属尚书兵部。
万宁宫提举司。旧大宁宫,更名寿安宫,又更今名。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本把五人。
庆宁宫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
右属尚书刑部。
修内司。大定七年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营造事。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监长官提控。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
都城所。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修完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左右厢官各二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及埏埴等事。
祗应司。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提点,从五品。泰和八年创,大安二年省。令,从六品。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丞,从七品。大定七年,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直长二员,正八品。花木局都监、同监。旧设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罢,复以诸司人内置都监、同监二员。贞祐三年罢都、同监、以同乐园管勾兼。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同乐园管勾二员,每年额办课程,隶南运司。宣宗南迁,罢课,改为随朝职,正八品。 右皆属尚书工部。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兴定四年置。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种,毋犯私杀马牛、私盐酒曲。
南京丰衍东西库。隶运司,贞祐二年同随朝。使,正八品。副使,从八品。判二员,正九品。监支、纳各一员,正八品。 提举南京榷货司。贞祐四年置。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勾当官三员,正九品。
提举仓场司。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举,从省拟。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出纳公平及毋致亏败。监支纳官,八品,十六员。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女直、汉人各一。广盈仓、丰盈仓、永丰仓、广储仓、富国仓、广衍仓、三登仓、常盈仓、西一场、西二场、西三场、东一场、东二场、南一场、北一场、北二场。通济仓与在京仓,置监支纳使副各一员。丰备仓、丰赡仓、广济仓、潼关仓,兴定五年创置潼关仓监支纳一员,兼枢密院弹压。陈州仓四员。洧川仓二员。 八作左右院。设官同上,掌收军须、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