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本纪第四 恭闵帝

恭闵惠皇帝讳允炆。太祖孙,懿文太子第二子也。母妃吕氏。帝生颍慧好学,性至孝。年十四,待懿文太子疾,昼夜不暂离。更二年,太子薨,居丧毁瘠。太祖抚之曰:“而诚纯孝,顾不念我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立为皇太孙。二十九年,重定诸王见东宫仪制,朝见后于内殿行家人礼,以诸王皆尊属也。初,太祖命太子省决章奏,太子性仁厚,于刑狱多所减省。至是以命太孙,太孙亦复佐以宽大。尝请于太祖,遍考礼经,参之历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七十三条,天下莫不颂德焉。

三十一年闰五月,太祖崩。辛卯,即皇帝位。太赦天下,以明年为建文元年。是日,葬高皇帝于孝陵。诏行三年丧。群臣请以日易月。帝曰:“朕非效古人亮阴不言也。朝则麻冕裳,退则齐衰杖绖,食则饘粥,郊社宗庙如常礼。”遂命定仪以进。丙申,诏文臣五品以上及州县官各举所知,非其人者坐之。六月,省并州县,革冗员。兵部侍郎齐泰为本部尚书,翰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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