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十

○甲申殉难

怀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贼李自成陷京师,帝崩于煤山,大学士兼工部尚书范景文死之。初,贼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为,叹曰:“身为大臣,不能从疆场少树功伐,虽死奚益!”十八日

召对,已不食三日矣。饮泣入告,声不能续。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经,家人解之,乃赋诗二首,潜赴龙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经。

户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倪元璐闻难,曰:“国家至此,臣死有余责。”乃衣冠向阙,北谢天子,南谢母。索酒招二友为别,酬汉寿亭侯像前,遂投缳。题几案云:“南都尚可为。死,吾分也。慎勿棺衾以志吾痛。”因诏家人曰:“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尸。”乃缢死。三日后,贼突入,见之颜色如生,贼惊避他去。一门殉节,共十有三人。

左都御史李邦华闻难,叹曰:“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复何辞!但得为东宫导一去路,死,庶可无憾已矣。势不可为矣。”乃题阁门曰:“堂堂丈夫,圣贤为徒,忠孝大节,矢死靡他。”乃走文丞相祠再拜,自经祠中。贼至,见其冠带危坐,争前执之,乃知其死,惊避去。

左副都御史施邦曜闻变恸哭,题词于几曰:“愧无半策匡时难,但有微躯报主恩。”遂自缢,仆解之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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