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
●二十一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二十二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
孟子曰:“然。”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
曰:“奚有於是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