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國 語 卷 第 九

晉語三1惠公入而背外內之賂〔一〕。輿人誦之〔二〕曰:「佞之見佞,果喪其田〔三〕。詐之見詐,果喪其賂〔四〕。得國而狃,終逢其咎〔五〕。喪田不懲,禍亂其興〔六〕。」既里、丕死〔七〕,禍,公隕於韓〔八〕。郭偃曰:「善哉!夫眾口禍福之門〔九〕。是以君子省眾而動〔一0〕,監戒而謀,謀度而行〔一一〕,故無不濟。內謀外度,考省不倦〔一二〕,日考而習,戒備畢矣〔一三〕。」

  〔一〕惠公,獻公庶子、重耳之弟惠公夷吾也。外,秦也。內,里、丕也。

  〔二〕輿,眾也。不歌曰誦。

  〔三〕偽善為佞。佞,謂里、丕受惠公賂田而納之。見佞,謂惠公入而不與也。果,猶竟也。喪,亡也。喪田,里、丕不得其賂田。

  〔四〕詐,謂秦以詐立惠公,不置德而置服也。見詐,謂惠公入而背之也。喪賂,秦不得其賂地。

  〔五〕謂惠公也。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