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序

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 。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可相別異也,初造 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 者朝庭,「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明)忌」也。

倉頡之初作書也,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 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 ,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 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 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 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 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及宣王 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 厥意可得而說也。 其後諸侯力政,不統於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 ,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 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大史令胡 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也。

是時,秦滅書籍,滌除舊典。大發吏卒,興戍役。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 約易,而古文由此而絕矣。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 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漢興有草書。尉律: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 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今雖有尉律,不課,小 學不修,莫達其說久矣。 孝宣皇帝時,召通倉頡讀者,張敞從受之。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 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時,徵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 。黃門侍郎揚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書所載 ,略存之矣。

及亡新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自以為應制作,頗改定古文。時有六 書: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秦隸書。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 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

壁中書者,魯共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 蒼獻春秋左氏傳。郡國亦往往於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雖叵復 見遠流,其詳可得略說也。

而世人大共非訾,以為好奇者也,故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 ,以耀於世。諸生競逐說字,解經誼,稱秦之隸書為倉頡時書,云:「父子相傳,何 得改易!」乃猥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說律至以字 斷法:「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眾,皆不合孔氏古文,謬於史籀。鄙 夫俗儒,翫其所習,蔽所希聞。不見通學,未嘗睹字例之條。怪舊埶而善野言,以其 所知為秘妙,究洞聖人之微恉。又見倉頡篇中「幼子承詔」,因曰:「古帝之所作也 ,其辭有神僊之術焉。」其迷誤不諭,豈不悖哉!

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 文,今亡矣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邪辭,使天下學者 疑。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 而道生。」知天下之至賾而不可亂也。今敘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於小大。 信而有證,稽譔其說。將以理群類,解謬誤,曉學者,達神恉。分別部居,不相雜廁 也。萬物咸睹,靡不兼載。厥誼不昭,爰明以喻。其稱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 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