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周書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二

竇熾兄子毅 于翼李穆

  竇熾字光成,扶風平陵人也。漢大鴻臚章十一世孫。章子統,靈帝時,為鴈門太守,避竇武之難,亡奔匈奴,遂為部落大人。後魏南徙,子孫因家於代,賜姓紇豆陵氏。累世仕魏,皆至大官。父略,平遠將軍。以熾著勳,贈少保、柱國大將軍、建昌公。

  熾性嚴明,有謀略,美鬚髯,身長八尺二寸。少從范陽祁忻受毛詩、左氏春秋,略通大義。善騎射,膂力過人。魏正光末,北鎮擾亂,熾乃隨略避地定州,因沒於葛榮。榮欲官略,略不受。榮疑其有異志,遂留略於冀州,將熾及熾兄善隨軍。

  魏永安元年,爾朱榮破葛榮,熾乃將家隨榮於并州。時葛榮別帥韓婁、郝長眾數萬人據薊城不下,以熾為都督,從驃騎將軍侯深討之。熾手斬婁,以功拜揚烈將軍。三年,除員外散騎侍郎,遷給事中。建明元年,加武厲將軍。

  魏孝武即位,茹茹等諸番並遣使朝貢,帝臨軒宴之。有鴟飛鳴於殿前,帝素知熾善射,因欲示遠人,乃給熾御箭兩隻,命射之。鴟乃應弦而落,諸番人咸歎異焉。帝大悅,賜帛五十疋。尋率兵隨東南道行臺樊子鵠追爾朱仲遠,仲遠奔梁。時梁主又遣元樹入寇,攻陷譙城,遂據之。子鵠令熾率騎兵擊破之,封行唐縣子,邑五百戶。尋拜直閤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領華騮令,進爵上洛縣伯,邑一千戶。

  時帝與齊神武搆隙,以熾有威重,堪處爪牙之任,拜閤內大都督。遷撫軍將軍,朱衣直閤,遂從帝西遷。仍與其兄善重至城下,與武衛將軍高金龍戰於千秋門,敗之。因入宮城,取御馬四十疋并鞍勒,進之行所。帝大悅,賜熾及善駿馬各二疋、駑馬十疋。〔一〕

  大統元年,以從駕功,別封真定縣公,除東豫州刺史,加衛將軍。從擒竇泰,復弘農,破沙苑,皆有功,增邑八百戶。河橋之戰,諸將退走。熾時獨從兩騎為敵人所追,至邙山,熾乃下馬背山抗之。俄而敵眾漸多,三面攻圍,矢下如雨。熾騎士所執弓,並為敵人所射破,熾乃總收其箭以射之,所中人馬皆應弦而倒。敵以殺傷既多,乃相謂曰:「得此人未足為功。」〔二〕乃稍引退。熾因其怠,遂突圍得出。又從太保李弼討白額稽胡,破之,除車騎將軍。

  高仲密以北豫州來附,熾率兵從太祖援之。至洛陽,會東魏人據邙山為陣,太祖命留輜重於瀍曲,率輕騎奮擊,中軍與右軍大破之,悉虜其步卒。熾獨追至石濟而還。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增邑一千戶。十三年,進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增邑通前三千九百戶。〔三〕出為涇州刺史,蒞職數年,政號清淨。改封(武)安〔武〕縣公,〔四〕進授大將軍。

  魏廢帝元年,除大都督、原州刺史。熾抑挫豪右,申理幽滯,每親巡壟畝,勸民耕桑。在州十載,甚有政績。州城之北,有泉水焉,熾屢經遊踐,嘗與僚吏宴於泉側,因酌水自飲曰:「吾在此州,唯當飲水而已。」〔五〕及去職之後,人吏感其遺惠,每至此泉者,莫不懷之。

  魏恭帝元年,進爵廣武郡公。屬茹茹寇廣武,熾率兵與柱國趙貴分路討之。茹茹聞軍至,引退。熾度河至麴伏川追及,〔六〕與戰,大破之,斬其酋帥郁久閭是發,獲生口數千,及雜畜數萬頭。孝閔帝踐阼,增邑二千戶。武成二年,拜柱國大將軍。世宗以熾前朝忠勳,望實兼重,欲獨為造第。熾辭以天下未定,干戈未偃,不宜輒發徒役,世宗不許。尋而帝崩,事方得寢。

  保定元年,進封鄧國公,邑一萬戶,別食資陽縣一千戶,收其租賦。四年,授大宗伯,隨晉公護東征。天和五年,出為宜州刺史。先是,太祖田於渭北,令熾與晉公護分射走兔,熾一日獲十七頭,護獲十一頭。護恥其不及,因以為嫌。至是,熾又以高祖年長,有勸護歸政之議,護惡之,故左遷焉。及護誅,徵太傅。

  熾既朝之元老,名位素隆,至於軍國大謀,常與參議。嘗有疾,高祖至其第而問之,因賜金石之藥。其見禮如此。帝於大德殿將謀伐齊,熾時年已衰老,乃扼腕曰:「臣雖朽邁,請執干櫓,首啟戎行。得一睹誅翦鯨鯢,廓清寰宇,省方觀俗,登岳告成,然後歸魂泉壤,無復餘恨。」高祖壯其志節,遂以熾第二子武當公恭為左二軍總管。齊平之後,帝乃召熾歷觀相州宮殿。熾拜賀曰:「陛下真不負先帝矣。」帝大悅,賜奴婢三十人,及雜繒帛千疋,進位上柱國。

  宣政元年,兼雍州牧。及宣帝營建東京,以熾為京洛營作大監。宮苑制度,皆取決焉。大象初,改食樂陵縣,邑戶如舊。隋文帝輔政,停洛陽宮作,熾請入朝。屬尉遲迥舉兵,熾乃移入金墉城,簡練關中軍士得數百人,與洛州刺史、平涼公元亨同心固守,仍權行洛州鎮事。相州平,熾方入朝。屬隋文帝初為相國,百官皆勸進。熾自以累代受恩,遂不肯署牋。時人高其節。

  隋文帝踐極,拜太傅,加殊禮,贊拜不名。開皇四年八月,薨,時年七十八。贈本官、冀滄瀛趙衛貝魏洛八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恭。

  熾事親孝,奉諸兄以悌順聞。及其位望隆重,而子孫皆處列位,遂為當時盛族。

  子茂嗣。茂有弟十三人,〔七〕恭、威最知名。恭位至大將軍。從高祖平齊,封贊國公,除西兗州總管,以罪賜死。

  熾兄善,以中軍大都督、南城公從魏孝武西遷。後仕至太僕、衛尉卿、汾北華瀛三州刺史、〔八〕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永富縣公。諡曰忠。子榮定嗣。起家魏文帝千牛備身。稍遷平東將軍、大都督,進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歷佽飛中大夫、右司衛上大夫。大象中,位至大將軍。熾兄子毅。

  毅字天武。父岳,早卒。及毅著勳,追贈大將軍、冀州刺史。毅深沉有器度,事親以孝聞。魏孝武初,起家為員外散騎侍郎。時齊神武擅朝,毅慨然有殉主之志。

  及孝武西遷,遂從入關,封奉高縣子,邑六百戶,除符璽郎。從擒竇泰,復弘農,戰沙苑,皆有功。拜右將軍、太中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一千戶。累遷持節、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魏廢帝二年,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進爵安武縣公,增邑一千四百戶。魏恭帝元年,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縣公,出為幽州刺史。〔九〕孝閔帝踐阼,進爵神武郡公,增邑通前五千戶。保定三年,徵還朝,治左宮伯,轉小宗伯,尋拜大將軍。

  時與齊人爭衡,戎車歲動,並交結突厥,以為外援。在太祖之時,突厥已許納女於我,齊人亦甘言重幣,遣使求婚。狄固貪婪,便欲有悔。朝廷乃令楊荐等累使結之,往反十餘,方復前好。至是,雖期往逆,猶懼改圖。以毅地兼勛戚,素有威重,乃命為使。及毅之至,齊使亦在焉。突厥君臣,猶有貳志。毅抗言正色,以大義責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歸。朝議嘉之,別封成都縣公,邑一千戶,進位柱國。出為同州刺史,遷蒲州總管,徙金州總管,加授上柱國,入為大司馬。隋開皇初,拜定州總管。累居藩鎮,咸得民和。二年,薨於州,年六十四。贈襄郢等六州刺史,諡曰肅。毅性溫和,每以謹慎自守,又尚太祖第五女襄陽公主,特為朝廷所委信。雖任兼出入,〔一0〕未嘗有矜惰之容,時人以此稱焉。子賢嗣。

  賢字託賢,〔一一〕志業通敏,少知名。天和二年,策拜神武國世子。宣政元年,授使持節儀同大將軍。隋開皇中,襲爵神武公,除遷州刺史。

  〔毅〕(有)〔第〕二女即唐太穆皇后。〔一二〕武德元年,詔贈司空、穆總管荊郢硤夔復沔岳沅(灃)〔澧〕鄂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封杞國公。〔一三〕并追贈賢,金遷房直均五州諸軍事、金州刺史,襲杞國公。〔一四〕又追贈賢子紹宣秦州刺史,并襲賢爵。紹宣無子,仍以紹宣兄孝宣子德藏為嗣。

  于翼字文若,太師、燕公謹之子。美風儀,有識度。年十一,尚太祖女平原公主,拜員外散騎常侍,封安平縣公,邑一千戶。大統十六年,進爵郡公,加大都督,領太祖帳下左右,禁中宿衛。遷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散騎常侍、武衛將軍。謹平江陵,所贈得軍實,分給諸子。〔一五〕翼一無所取,唯簡賞口內名望子弟有士風者,別待遇之。太祖聞之,特賜奴婢二百口,翼固辭不受。尋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六官建,除左宮伯。

  孝閔帝踐阼,出為渭州刺史。翼兄寔先蒞此州,頗有惠政。翼又推誠布信,事存寬簡,夷夏感悅,比之大小馮君焉。時吐谷渾入寇河右,涼鄯河三州咸被攻圍,使來告急。秦州都督遣翼赴援,不從。寮屬咸以為言。翼曰:「攻取之術,非夷俗所長。此寇之來,不過抄掠邊牧耳。安能頓兵城下,久事攻圍!掠而無獲,勢將自走。勞師以往,亦無所及。翼揣之已了,幸勿復言。」居數日問至,〔一六〕果如翼所策。賀蘭祥討吐谷渾,翼率州兵先鋒深入。以功增邑一千二百戶。尋徵拜右宮伯。

  世宗雅愛文(士)〔史〕,〔一七〕立麟趾學,在朝有藝業者,不限貴賤,皆預聽焉。乃至蕭撝、王褒等與卑鄙之徒同為學士。翼言於帝曰:「蕭撝,梁之宗子;王褒,梁之公卿。今與趨走同儕,恐非尚賢貴爵之義。」帝納之,詔翼定其班次,於是有等差矣。

  世宗崩,翼與晉公護同受遺詔,立高祖。保定元年,徙軍司馬。三年,改封常山(縣)〔郡〕公,〔一八〕邑二千九百戶。天和初,遷司會中大夫,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三年,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高祖行親迎之禮,命翼總司儀制。狄人雖蹲踞無節,然咸憚翼之禮法,莫敢違犯。遭父憂去職,居喪過禮,為時輩所稱。尋有詔,起令視事。高祖又以翼有人倫之鑒,皇太子及諸王等相傅以下,並委翼選置。其所擢用,皆民譽也,時論僉謂得人。遷大將軍,總中外宿衛兵事。

  晉公護以帝委翼腹心,內懷猜忌。轉為小司徒,加拜柱國。雖外示崇重,實疏斥之。及誅護,帝召翼,遣往河東取護子中山公訓,仍代鎮蒲州。翼曰:「冢宰無君陵上,自取誅夷。元惡既除,餘孽宜殄。然皆陛下骨肉,猶謂疏不間親。陛下不使諸王而使臣異姓,非直物有橫議,愚臣亦所未安。」帝然之,乃遣越王盛代翼。

  先是,與齊陳二境,各修邊防,雖通聘好,而每歲交兵。然一彼一此,不能有所克獲。高祖既親萬機,將圖東討,詔邊城鎮,並益儲偫,加戍卒。二國聞之,亦增修守禦。翼諫曰:「宇文護專制之日,興兵至洛,不戰而敗,所喪實多。數十年委積,一朝麋散。雖為護無制勝之策,亦由敵人之有備故也。且疆埸相侵,互有勝敗,徒損兵儲,非策之上者。不若解邊嚴,減戎防,〔一九〕繼好息民,敬待來者。彼必(善)〔喜〕於通和,〔二0〕懈而少備,然後出其不意,一舉而山東可圖。若猶習前蹤,恐非蕩定之計。」帝納之。

  建德二年,出為安隨等六州五防諸軍事、安州總管。時屬大旱,溳水絕流。舊俗,每逢亢陽,禱白兆山祈雨。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翼遣主簿祭之,即日澍雨霑洽,歲遂有年。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四年,高祖將東伐,朝臣未有知者,遣納言盧韞等前後乘驛,三詣翼問策焉。翼贊成之。及軍出,詔翼率荊、楚兵二萬,自宛、葉趣襄城,大將軍張光洛、鄭恪等並隸焉。旬日下齊一十九城。所部都督,輒入民村,即斬以狥。由是百姓欣悅,赴者如歸。屬高祖有疾,班師,翼亦旋鎮。

  五年,轉陝熊等七州十六防諸軍事、宜陽總管。翼以宜陽地非襟帶,請移鎮於陝。詔從之,仍除陝州刺史,總管如舊。其年,大軍復東討,翼自陝入九曲,攻拔造澗等諸城,徑到洛陽。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開門出降,河南九州三十鎮,一時俱下。襄城民庶等喜復見翼,並壺漿塞道。尋即除洛懷等九州諸軍事、河陽總管。

  尋徙豫州總管,給兵五千人、馬千疋以之鎮,并配開府及儀同等二十人。仍敕河陽、襄州、安州、荊州(泗)〔四〕州總管內有武幹者,〔二一〕任翼徵牒,不限多少。儀同以下官爵,承制先授後聞。陳將魯天念久圍光州,聞翼到汝南,望風退散。霍州蠻首田元顯,負險不賓,於是,送質請附。陳將任蠻奴悉眾攻顯,顯立柵拒戰,莫有異心。〔二二〕及翼還朝,元顯便叛。其得殊俗物情,皆此類也。

  大象初,徵拜大司徒。詔翼巡長城,立亭鄣。西自鴈門,東至碣石,創新改舊,咸得其要害云。仍除幽定七州六鎮諸軍事、幽州總管。先是,突厥屢為寇掠,〔二三〕居民失業。翼素有威武,兼明斥候,自是不敢犯塞,百姓安之。

  及尉遲迥據相州舉兵,以書招翼。翼執其使,并書送之。于時隋文帝執政,賜翼雜繒一千五百段、粟麥一千五百石,并珍寶服玩等,進位上柱國,封任國公,增邑通前五千戶,別食任城縣一千戶,收其租賦。翼又遣子讓通表勸進,并請入朝。隋文帝許之。

  開皇初,拜太尉。或有告翼,云往在幽州欲同尉遲迥者,隋文召致(凊)〔清〕室,〔二四〕遣理官按驗。尋以無實見原,仍復本位。三年五月,薨。贈本官、加蒲晉懷絳邵汾六州諸軍事、蒲州刺史,諡曰穆。

  翼性恭儉,與物無競,常以滿盈自戒,故能以功名終。

  子璽,官至上大將軍、軍司馬、黎陽郡公。璽弟詮,上儀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詮弟讓,儀同三司。

  尉遲迥之舉兵也,河西公李賢弟穆為并州總管,亦執迥子送之。

  李穆字顯慶,少明敏,有度量。太祖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怠。太祖嘉之,遂處以腹心之任,出入臥內,當時莫與為比。及侯莫陳悅害賀拔岳,太祖自夏州赴難,而悅黨史歸據原州,猶為悅守。太祖令侯莫陳崇輕騎襲之。穆先在城中,與兄賢、遠等據城門應崇,遂擒歸。以功授都督。從迎魏孝武,封永平縣子,邑三百戶。〔二五〕擒竇泰,復弘農,並有戰功。沙苑之捷,穆又言於太祖曰:「高歡今日已喪膽矣,請速逐之,則歡可擒也。」太祖不聽。論前後功,進爵為公。

  河橋之戰,太祖所乘馬中流矢驚逸,太祖墜於地,軍中大擾。敵人追及之,左右皆奔散,穆乃以策抶太祖,因大罵曰:「爾曹主何在?爾獨住此!」敵人不疑是貴人也,遂捨之而過。穆以馬授太祖,遂得俱免。是日微穆,太祖已不濟矣。自是恩盼更隆。擢授武衛將軍,加大都督、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武)安〔武〕郡公,〔二六〕增邑一千七百戶。前後賞賜,不可勝計。久之,太祖美其志節,乃歎曰:「人之所貴,唯身命耳,李穆遂能輕身命之重,濟孤於難。雖復加之以爵位,賞之以玉帛,未足為報也。」乃特賜鐵券,恕以十死。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初,穆授太祖以驄馬,其後中廄有此色馬者,悉以賜之。又賜穆世子惇安樂郡公,姊一人為郡君,餘姊妹並為縣君,兄弟子姪及緦麻以上親并舅氏,皆霑厚賜。其見褒崇如此。

  從解玉壁圍,拜安定國中尉。尋授同州刺史,入為太僕卿。征江陵功,封一子長城縣侯,〔二七〕邑千戶。尋進位大將軍,賜姓拓拔氏。〔二八〕俄除原州刺史,又以賢子為平高郡守,遠子為平高縣令,並加鼓吹。穆自以叔姪一家三人,皆牧宰鄉里,恩遇過隆,固辭不拜。太祖不許。後轉雍州刺史,入為小冢宰。孝閔帝踐阼,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又別封一子為縣伯。穆請迴封賢子孝軌,許之。

  及遠子植謀害晉公護,植誅死,穆亦坐除名。時植弟基任淅州刺史,例合從坐。穆頻詣護,請以子惇、怡等代基死,辭理酸切,聞者莫不動容。護矜之,遂特免基死。

  世宗即位,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安武郡公、直州刺史。武成二年,拜少保。保定二年,進位大將軍。三年,從隨公楊忠東伐。還,拜小司徒,遷柱國大將軍,別封一子郡公,邑二千戶。五年,遷大司空。天和二年,進封申國公,邑五千戶,舊爵迴授一子。建德元年,遷太保。尋出為原州總管。四年,高祖東征,令穆率兵三萬,別攻軹關及河北諸縣,並破之。後以帝疾班師,棄而不守。六年,進位上柱國,除并州總管。時東夏再平,人情尚擾,穆鎮之以靜,百姓懷之。大象元年,遷大左輔,總管如舊。二年,加太傅,仍總管。

  及尉遲迥舉兵,穆子榮欲應之。穆弗聽曰:「周德既衰,愚智共悉。天時若此,吾豈能違天。」乃遣使謁隋文帝,并上十三環金帶,蓋天子之服也,以微申其意。時迥子誼為朔州刺史,亦執送京師。迥令其所署行臺韓長業攻陷潞州,執刺史趙威,署城民郭子勝為刺史。穆遣兵討之,獲子勝。隋文帝嘉之,以穆勞效同破鄴城第一勳,加三轉,聽分授其二子榮、才及兄賢子孝軌。榮及才並儀同大將軍,孝軌進開府儀同大將軍。又別封子雄為密國公,邑三千戶。

  穆長子惇,字士宇。〔二九〕大統四年,以穆功賜爵安平縣侯,尋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進爵為公。太祖令功臣世子並與略陽公遊處,惇於時輩之中,特被引接。每有遐方服玩,異域珍奇,無不班錫。俄(受)〔授〕小武伯,〔三0〕進爵安樂郡公。天和三年,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鳳州刺史。卒於位。贈大將軍、原靈豳三州刺史。

  史臣曰:竇熾儀表魁梧,器識雄遠。入參朝政,則嘉謀以陳;出總蕃條,則惠政斯洽。竇毅忠肅奉上,溫恭接下,茂實彰於本朝,義聲揚於殊俗。並以國華民望,論道當官,榮映一時,慶流來葉。及熾遲疑勸進,有送故之心,雖王公恨恨,〔三一〕何以加此。

  語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然則效忠之跡或殊,處臣之理斯一,榷言指要,其維致命乎。是以典午擅朝,葛公休為之投袂;新都篡盜,翟仲文所以稱兵。及東郡誅夷,竟速漢朝之禍;淮南覆敗,無救魏室之亡。而烈士貞臣,赴蹈不已,豈忠義所感,視死如歸者歟。于、李之送往事居,有曲於此。翼既功臣之子,地即姻親;穆乃早著勳庸,深寄肺腑。並兼文武之任,荷累世之恩,理宜與存與亡,同休同戚。加以受扞城之託,總戎馬之權,勢力足以勤王,智能足以衛難。乃宴安寵祿,曾無釋位之心;報使獻誠,但務隨時之義。弘名節以高貴,豈所望於二公。若捨彼天時,徵諸人事,顯慶起晉陽之甲,文若發幽薊之兵,協契岷峨,約從漳滏,北控沙漠,西指崤函,則成敗之數,未可量也。

  校勘記

  〔一〕 駑馬十疋 冊府卷三五五「馬」下有「各」字。

  〔二〕 得此人未足為功 北史卷六一竇熾傳「此」下有「三」字。按上云「熾時獨從兩騎」,並熾為三人,疑脫「三」字。

  〔三〕 增邑通前三千九百戶 宋本、南本「九」作「六」。

  〔四〕 改封(武)安〔武〕縣公 宋本和北史本傳作「安武縣公」。張元濟以為「武安」誤倒,云:「安武縣屬豳州,武安縣屬司州。」按武安不在西魏境內,當時常有遙封,尚難斷其必誤。但下附兄子毅傳云「魏廢帝二年,進爵安武縣公」,當是熾讓爵與毅。今據宋本及北史改。

  〔五〕 吾在此州唯當飲水而已 「此」原作「北」。諸本和北史本傳都作「此」。今逕改。

  〔六〕 麴伏川 諸本「伏」都作「使」。汲本、局本注「一作仗」,「仗」乃「伏」之訛。按北史本傳作「伏」,殿本當依北史改。

  〔七〕 子茂嗣茂有弟十三人 新唐書卷七一上宰相世系表竇氏稱熾六子,舉六子之名,並無茂。必是茂和其他六弟後系不顯,竇氏譜系就排除了他們。

  〔八〕 汾北華瀛三州刺史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作「汾、華、隴三州刺史」。按瀛州不在西魏、周境內,疑作「隴州」是。

  〔九〕 出為幽州刺史 按幽州不在西魏境內,疑是豳州之訛。

  〔一0〕雖任兼出入 宋本「入」作「納」,北史卷六一竇熾附兄子毅傳作「內」。按卷三七傳論稱傳中諸人「歷官出內」(殿本改作「歷官外內),北史卷七0傳論採周書此論,「出內」作「出納」。卷四四陽雄傳宋本也有「任兼出內」語,他本「內」作「納」。可知「出內」是當時習用語,猶言「中外」。後人以罕見或改「內」作「納」,或改「出」作「外」。這裏的「入」字原來當同北史作「內」,宋本已改作「納」,他本又改作「入」。但意義相同,今不回改。

  〔一一〕子賢嗣賢字託賢 「託賢」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作「招賢」。

  〔一二〕〔毅〕(有)〔第〕二女即唐太穆皇后 諸本都脫「毅」字。按若無「毅」字,便似這個「太穆皇后」為竇賢之女。「有二女」也和下文不連。今據局本、北史補改。

  〔一三〕詔贈司空穆總管荊郢硤夔復沔岳沅(灃)〔澧〕鄂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封杞國公 按「穆」字不可解,傳中不見竇穆其人,或涉上「太穆皇后」而衍。「灃」,宋本、汲本、局本作「澧」,與岳、沅地近,今據改。此條疑有訛脫,見下校記。

  〔一四〕並追贈賢金遷房直均五州諸軍事金州刺史襲杞國公 按上「詔贈司空」等官別無主名,應即是竇賢贈官,何以又重出?如果此條贈賢官不誤,則上面的贈官又是何人?據世系表稱竇毅為「杞國公」,上面贈官應是贈毅。

  〔一五〕謹平江陵所贈得軍實分給諸子 北史卷二三于栗磾附翼傳「贈」作「賜」。按卷一五于謹傳稱宇文泰「賞謹奴婢一千口及梁之寶物」。周書尊宇文泰,所以稱「賞」稱「賜」,「贈」字疑誤。

  〔一六〕居數日問至 宋本「問」作「間」。張元濟云:「『間』,間諜也。」按作「間」較長,但作「問」亦通,今不改。

  〔一七〕世宗雅愛文(士)〔史〕 宋本「士」作「忠」,北史本傳、冊府卷四九、卷四六五作「史」。按宋本「忠」字乃「史」之訛。後人以「文忠」不可通,改作「士」。今改正。

  〔一八〕改封常山(縣)〔郡〕公 宋本和北史本傳「縣」作「郡」。按魏有常山郡,無常山縣,置縣是隋代的事(見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定州常山郡、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恆山郡真定縣)。今據改。

  〔一九〕減戎防 冊府卷四0七「戎」作「戍」。按「戍」和「防」是當時駐防軍事單位的名稱,疑作「戍」是。

  〔二0〕彼必(善)〔喜〕於通和 北史本傳、冊府卷四0七「善」作「喜」。按「善」字文義不洽,冊府此條採周書,知本亦作「喜」,今據改。

  〔二一〕仍敕河陽襄州安州荊州(泗)〔四〕州總管內有武幹者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泗』當作『四』,襄、安、荊三州並河陽為四,後周無泗州也。」按周改東楚州為泗州在大象二年(五八0年),見楊氏隋志考證卷七下邳郡條,這時無泗州。錢說是。冊府卷七七正作「四」,今據改。

  〔二二〕莫有異心 宋本、南本「異」作「離」。

  〔二三〕先是突厥屢為寇掠 諸本「掠」都作「抄」。

  〔二四〕召致(凊)〔清〕室 宋本、汲本、局本「凊」作「清」。二張皆云「清」疑為「請」字之訛。按請室亦可作清室,見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八賈誼傳,今據改。

  〔二五〕邑三百戶 冊府卷三四五「三」作「二」。

  〔二六〕進爵(武)安〔武〕郡公 隋書卷三七李穆傳、北史卷五九李賢附弟穆傳「武安」作「安武」。按本傳下文稱李穆一度革去官爵後,世宗即位,復封安武郡公。卷五武帝紀保定四年、五年兩見「安武公李穆」,知作「安武」是,今乙正。又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安定郡朝那縣條云:「西魏置安武郡及析置安武縣。」李穆是郡公,上竇熾是縣公,可以並封。

  〔二七〕征江陵功封一子長城縣侯 北史本傳作「從于謹平江陵,以功別封一子長城縣侯」。此處語氣不完,當有脫誤。

  〔二八〕賜姓拓拔氏 諸本「拓」作「〈扌翕〉」。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附子光傳見周將「申國公〈扌翕〉拔顯敬(〈扌翕〉,殿本作〈木翕〉,)」即李穆,穆字顯慶,齊人避高歡家諱作「敬」。「拓」「〈扌翕〉」都是譯音,此處原作「〈扌翕〉」,殿本依北史改。

  〔二九〕穆長子惇字士宇 隋書本傳「宇」作「獻」,北史本傳從隋書。

  〔三0〕俄(受)〔授〕小武伯 宋本「受」作「授」,是,今據改。

  〔三一〕雖王公恨恨 汲本、局本「恨恨」下注「一作悢悢」。按御覽卷四九六引王祥別傳稱晉「受禪」時,「祥神色不加怡,時人為之語曰:『王公恨恨,有送故之情也。』」這裏正用此典故,但文義上「悢悢」較長,不能說作「恨恨」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