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状

[唐代] 柳宗元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

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邠州,纵士卒无赖。

邠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

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事。

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

且大乱,若何?

”孝德曰:“愿奉教。

”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

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

”孝德曰:“幸甚!

”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

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

晞一营大噪,尽甲。

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

”太尉曰:“无伤也!

请辞于军。

”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

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晞门下。

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

吾戴吾头来矣!

”甲者愕。

因谕曰:“尚书固负若属耶?

副元帅固负若属耶?

奈何欲以乱败郭氏?

为白尚书,出听我言。

”晞出见太尉。

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

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

罪且及副元帅。

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

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

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

”  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

”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

”太尉曰:“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

”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

”命持马者去,旦日来。

遂卧军中。

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

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

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

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

”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

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

”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

太尉判状辞甚巽,使人求谕谌。

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

何敢言我!

”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

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

”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

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

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

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

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

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

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

”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

”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

”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

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

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

”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

”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

”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

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

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障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

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

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

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

谨状。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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