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家告赵宣子

[先秦] 左丘明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

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

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

八月,寡君又往朝。

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

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

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

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无以加焉。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

’又曰:‘鹿死不择音。

’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

铤而走险,急何能择?

命之罔极,亦知亡矣。

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

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译文

晋灵公在扈会合各国,为的是平定宋国的内乱。

晋侯不召见郑伯,以为他有贰心,暗地里依附了楚国。郑国的大夫子家派通讯官送给书信,用来告诉晋国的赵宣子说:“我国的国君即位三年,召集蔡侯和他一起侍奉你们襄公。九月,蔡侯来到我国准备出行到晋国,我国因为侯宣多的祸乱,国君因此不能和蔡侯一起朝见你们的国君。十一月,侯宣多的乱事稍稍平定之后,就和蔡侯一起在百官面前来朝见你们的国君。十二年六月,归生又辅佐我们国君的太子夷,为陈侯朝见晋国的事向楚国请命。十四年七月,我国国君又前往朝见,来完成陈侯朝晋的事。十五年五月,陈侯才得以从我国前往晋国朝见。去年正月,烛之武辅佐太子夷前往朝见。八月,我国国君又前往朝见。以陈、蔡两国跟楚国贴近,却不敢对晋国有贰心,这都是有我国的原因啊。虽然我国一再为贵国效劳,为什么还被认为有罪呢?我国国君在位的时候,一次朝见晋襄公,两次朝见现在的晋君,太子夷和我们两三位大臣,相继来到绛都朝见。虽然我们是小国,事大国之礼没有超过我们的啊。现在大国却说:‘你没有达成我的愿望。’要是这样,我国只有灭亡,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再增加我们事晋国的礼数了。古人有话说:‘顾头顾尾,身体还剩下什么地方不顾呢?’还说:‘鹿要死了是不会挑选荫凉的地方的。’小国为大国效劳,大国有恩惠,那小国还是懂得报答恩惠的人;大国没有恩惠,那么小国只好是被逼冒险的鹿了。走得太快,就必然要走那些危险的地方,被逼急了哪里还能选择呢?你们的命令无法理解极端艰难,我们也知道自己终究要灭亡了。只好集中全部的兵力在鯈等待,就只听您的命令了!郑文公二年,我国朝见齐桓公;四年,替齐国侵占了蔡国,蔡是楚的属国,可是我们还和楚国建立了同盟。小国夹在大国之间,听从强国的命令,难道有罪吗?大国如果不替我们着想,我们就没法逃避你们的命令了。”

晋国的大夫巩朔和郑国签订盟约,把赵穿和晋灵公的女婿池做人质留在郑国。

向下展开更多

注释

  晋侯:指晋国国君晋灵公。 扈:郑国城邑,故地在今河南原阳县。

  郑伯:指郑国国君郑穆公。子家:郑国公子,大夫。执讯:掌管通讯联络的官。赵宣子:晋国卿大夫赵盾。蔡侯:指蔡庄公。侯宣多:郑国大夫,因立郑穆公有功,所以侍宠专权作乱。归生:即子家,归生是其名子是字。 夷:郑国太子。陈侯:陈国君主共公,名朔。蒇:完成。陈侯:陈灵公,名 平公,即陈共公之位。孤:指郑国国君。绛:晋国都城,在今山西新绛县。蔑:无。音:同“荫”。赋:指兵,古代按田赋出兵,所以称赋。鯈:晋,郑交界的地方。

  成:讲和修好。巩朔:晋大夫。赵穿:晋国执政大夫。池:晋灵公的女婿。

向下展开更多

赏析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贰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贰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

  晋侯合诸侯于扈(hù),平宋也。
  晋侯:指晋国国君晋灵公。 扈:郑国城邑,故地在今河南原阳县。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guǎ)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bì)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xié),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dí)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chǎn)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ěr)于楚,而不敢贰(èr)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xiāng),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miè)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chěng)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tǐng)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wǎng)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tiáo),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郑伯:指郑国国君郑穆公。子家:郑国公子,大夫。执讯:掌管通讯联络的官。赵宣子:晋国卿大夫赵盾。蔡侯:指蔡庄公。侯宣多:郑国大夫,因立郑穆公有功,所以侍宠专权作乱。归生:即子家,归生是其名子是字。 夷:郑国太子。陈侯:陈国君主共公,名朔。蒇:完成。陈侯:陈灵公,名 平公,即陈共公之位。孤:指郑国国君。绛:晋国都城,在今山西新绛县。蔑:无。音:同“荫”。赋:指兵,古代按田赋出兵,所以称赋。鯈:晋,郑交界的地方。

  晋巩朔(shuò)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成:讲和修好。巩朔:晋大夫。赵穿:晋国执政大夫。池:晋灵公的女婿。

向下展开更多

相关诗词

更多 >
查看更多...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