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案例看“春秋决狱”:它是司法的进步还是人治的回归?

若你身处公元前130年的长安廷尉府,面对一名为父报仇、杀死已赦仇人的平民,你会如何抉择?一边是《汉律》明令“杀人者死”的冰冷条文,一边是《春秋》所载“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的儒家大义。法理与人情在此刻针锋相对。
那位无名的汉代官员提起笔,在竹简上缓缓写下:“《春秋》之义,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生死一线间,竟由两百年前的一本史书决定。这不是简单的引经据典,而是一场深刻的法律变革正在司法实践中悄然上演。这一看似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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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次第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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