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庄到郭象:自然观的转变
作者:程剑平
但老庄所谓“自然”多是指与人、人为相对的“天之自然”。《老子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解释说:“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
(一)天道自然的彼岸感
凡道家无不谈“自然”。在《老子》中,“自然”一词出现5次,在《庄子》中“自然”一词共出现4次,在王弼《老子注》中,“自然”一词共出现27次,而在郭象《庄子注》中,“自然”无疑是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之一。仅在《庄子·内篇》注中,涉及“自然”一词共有46条,其中《逍遥游》注9条,《齐物论》注12条,《养生主》注1条,《人间世》注4条,《德充符》注8条,《大宗师》注12条。出现频率之高,恐怕没有哪本书可与之相比。难怪有人据此称郭象为“彻头彻尾执守道家自然之义”[1]
但老庄所谓“自然”多是指与人、人为相对的“天之自然”。《老子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解释说:“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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