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与李诫

《营造法式》是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颁刊的一部建筑典籍,是一部由官方向全国发行的建筑法规性质的专书。全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将北宋以前的经史群书中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史料加以整理,汇编成“总释”两卷。

第二部分,按照建筑行业中的不同工种分门别类,编制成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即“各作制度”共十三卷。其中包括:大木作制度,即有关建筑物结构技术、构造作法的制度;小木作制度,即有关建筑物的门、窗、栏杆、龛、橱等精细木工的型制及构造作法的制度;石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中石构件的使用及加工制度,石雕的题材及技法;壕寨制度,即有关房屋地基处理及筑城、筑墙、测量、放线等方面的制度;彩画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上绘制彩画的格式,使用的颜料及操作方法的制度;雕作制度,即有关木雕的题材、技法等方面的制度;旋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上使用的旋工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锯作制度,即有关木质材料切割的规矩及节约木料的制度;竹作制度,即有关建筑中使用竹编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瓦作制度,即有关瓦的规格及使用制度; 砖作制度,即有关砖的规格及使用制度;泥作制度,即有关垒墙及抹灰的制度;窑作制度,即有关烧制砖瓦的技法。


第三部分,总结编制出各工种的用工及用料定额标准,共十五卷。

第四部分,结合各作制度绘图一百九十三幅,共六卷。

《营造法式》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之下,目的乃是为了加强对官办建筑行业的管理,于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编修。

李诫于元符三年(1100年)完成编修,崇宁二年(1103年)经过皇帝批准刊印,敕令公诸于世。



《营造法式》的文字部分和图解部分

《营造法式》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在11世纪末到12世纪初,整个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它不仅向人们展示了北宋建筑的技术、科学、艺术风格,还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建筑业劳动组合、生产力水平等多方面的状况。其编纂宗旨和成书过程有以下特点:

第一点,以“参阅旧章,稽参众智”为编书基础。这里所谓“参阅旧章”是指古典文献中有关土木建筑方面的史料,李诫共查得二百八十三条,在法式书中占百分之八。“稽参众智”是指李诫向各行业的工匠调查,收集每个行业中世代相传的口诀经验,并将其整理,总结出各行业的技术制度和管理制度,这方面共计三千二百七十二条,在全书中占百分之九十二。

第二点,以建筑的标准化、定型化为编辑各作制度的指导方针。例如,对于结构构件采用材分模数制,以对门窗装修时控制构件的比例。对于砖、瓦等构件则制定出与主体结构相匹配的系列定型制品。对于彩画、雕刻等艺术性较强的工种,则对当时流行的式样、风格加以归纳和整理,并指出其特征和变化规律。

第三点,绘制大量工程图样,用以说明制度。《营造法式》以六卷的篇幅,绘制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套建筑工程图。图样的内容包括有: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即书中所谓的地盘图、正样图、侧样图;构架节点大样图,如一组组斗拱图;构件单体图,如梁、柱乃至一只拱、一个斗的图样;门、窗、栏杆大样图;佛龛、藏经橱图;彩画及雕刻纹样图;测量仪器图。
图样的绘制方法有正投影,也有近似的轴侧图,它使许多失传的技术,不见经传的作法被记录下来,成为人们认识宋代建筑,读懂《营造法式》不可缺少的钥匙。

李诫,字明仲,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出身于官吏世家。生年不详,卒于北宋大观四年(1110年)二月。元七年(1092年),他进入将作监任职,直到逝世前的两年离职。李诫的官场生涯,有十七年在将作监,从最下层的官员升到将作监的总负责人,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贡献于将作。

《营造法式》在南宋和元代均被重刊,明代还被用于当时的建筑工程,可称之为中国古代建筑行业的权威性巨著。
展开全文 APP阅读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我要投稿]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