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考试--大挑

清乾隆以后定制,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挑取其中一等的以知县用,二等的以教职用。每六年举行一次,意在使举人出身的士人有较宽的出路,名曰大挑。挑选的标准备重在形貌与应对,须体貌端正,言语译明,于时事吏治素有研究。

蔡冠洛《清七百名人传.朴学.郑珍》:“字子尹,晚号紫翁,贵州遵义人。道光十七年举人,以大挑二等,选荔波训导。”又《文学.包世臣》:“字慎伯,安徽泾县人,嘉庆十三年举人,大挑一等,以知县分发江西,权新喻县。”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实录》第二章第九节》:“清初旧例,举人会试三科,准其挑选知县,就教职者不拘年分......然每科中额千二百余人,综十年计之且五千余人,铨官不及十分之一。选班号重正途,但尚有优于举人之进士班次,雍正时进士有迟至十余年而不得民者,瘵人之知县铨补,则有迟至三十年外者矣。乾隆间仅成虚名,廷臣屡言举玫雍滞,谋疏通之法。十七年始定大挑制,于会试榜后举行。”又“届期吏部堂官先过堂验看,然后请旨派王公大臣于各省举人内公同挑选,重在形貌与应对......所谓人文并选,身言之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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