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孔子”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

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是西汉最著名的儒家学者,有“汉代孔子”之称。董仲舒学识渊博,遍通五经,尤精于“春秋公羊学”。汉景帝时任博士,此时他在学界已有很高声望,许多读书人都拜他为师。汉武帝即位不久,让各地荐举贤良之士,董仲舒得到荐举。汉武帝就治国大道进行策问,董仲舒连对三策,充分显示了他的政治才能和学术造诣,颇受汉武帝欣赏。但是,董仲舒后来在仕途上并不顺利,主要从事讲学活动。晚年辞官居家,不问家产,一心著书立说。董仲舒的著作大部分都散失了,流传下来的只有《春秋繁露》一书。

(二)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
董仲舒在应对汉武帝的贤良策问时,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提出了独尊儒术、兴太学、重选举等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法纪的大一统,必须首先统一思想。他是依据《春秋》“大一统” 的思想来阐发了这一见解的,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而当时的弊政恰恰是思想不统一,即所谓“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于是,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实现思想的统一,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绝其道并不一定要取缔各种学术,而是不给它们以发展的条件。通过大力尊崇儒学,给予培养和作官的前途,自然成为大多数士人的追求方向,其他学派也就难以与之“并进”了。

2、兴学校以养士,行教化美习俗。

与独尊儒术相联系,董仲舒提出要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他认为“不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而兴学校的重点是办好中央的大学,大学是“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他还对如何办好大学提出意见,要求“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并加强考核选拔,“数考问以尽其材。”在办好太学的同时,地方教化也很重要。老百姓总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如果没有堤防,就难免造成灾患,教化就能起到堤防的作用。因此他建议“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目标。就是说,通过地方办学,来推广社会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对于稳定统治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


3、重选举以选用贤才。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是同“任子”制、“纳资”捐官和累日取贵、积久致官的做法分不开的。他建议选举贤良,“量材而授官”。董仲舒的建议直接推动了汉代察举制的创立。

董仲舒的上述建议,适应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需要,被汉武帝采纳,不仅促进了汉代思想的统一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而且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和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论教育的作用

人性学说是董仲舒论述教育作用的理论依据。他认为人性是“天”赋予人的一种素质。天有阴阳,人性也相应地包含性与情两种成分,即:性属阳,是仁的、善的;情属阴,是贪的、恶的。而善的成分并非就是善德,它必须通过教育,才能继续发展成为人的善德,即所谓“性非教化不成”。可见,董仲舒认为人性中兼有善恶的因素,教育的作用就是发展人性,使人成为善人。

同时,董仲舒认为,教育的任务应由“承天意”的帝王来承担。可见,他把教育看成是王者的权力,以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为此,他还提出“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与“斗筲之性”。所谓“圣人之性”,是天生的“过善”之性,是一般人先天不可能、后天不可及的。“斗筲之性”,是无“善质”的,生来就“恶”的,教化无用,只能采用刑罚的手段来处置他们。而 “中民之性”,也就是万民之性,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必须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董仲舒关于人性以及教育作用的思想,立足于以占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为对象,主要是为其“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政治主张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又留有推崇圣贤和镇压所谓恶人的余地。

(四)论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提倡的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五常”是道德准则,是相对抽象化、理想化的;“三纲”则是道德规范,是高度具体的、必须遵从的。董仲舒认为“王道之三纲,可达于天”,把“三纲”及其相应的忠(臣)、孝(子)、节(妇)等封建道德,说成是上天赋予的,是违背不了的。董仲舒的这一理论被后人称为“名教”,毛泽东将其概括为君权、族权、夫权,再加上封建迷信的神权,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五)论正谊明道

“谊”即“义”。如何对待“义”和“利”的关系,这是儒家重要的论题。孔子就讲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确定了重义轻利的基调。董仲舒继承了这一观点,他明确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将义利之辩扩充到动机和效果的关系上,作为道德修养的原则。凡事讲究动机的合理性,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只讲动机的合理性,不计较效果的主张则是片面的。而且正谊明道,就是要引导民众只遵照封建伦理道德,而不得追求自身利益和需求,对统治阶级,也要求他们注重封建王朝的大局,而不要过于追求个人和眼前的功利。董仲舒的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朱熹将其作为“处事之要”,写进白鹿洞书院,更扩大了其影响。

(六)论“强勉”

董仲舒认为,一个人治学和进德,全凭自己主观努力。对治学来说,只有勤奋努力,锐意进取,才能达到“博”与“明”的境地。对进德来说,只有严于律己,强勉行道,才能“积小致巨”,积善成德,成就大业。因此,他主张“强勉学问”、“强勉行道”,所谓“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董仲舒主张“强勉学问”、“强勉行道”,是要鼓励人们积极主动并持之以恒地按照封建伦理道德的要求去修身养性。但是,他强调进德修业要靠主观努力、勤奋刻苦、脚踏实地,而且要持之以恒,显然符合学习规律。

(七)论“圣化”

董仲舒认为一个优秀的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言传身教,即所谓“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又)慎其行”。要掌握时机及时施教,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掌握教学分量和进度,即要做到“齐(剂)(调和、调节)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要循序渐进(“造而勿趋”)。要勤于考核、督促,但又不能让学生感到苦不堪言,挫伤了其学习的积极性(“稽而勿苦”)。要观察了解学生,因材施教(“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这样,就可以轻松地达到教育的目的。董仲舒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圣化”。他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教学思想,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遵循教育规律,使教学出神入化,从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来源:《中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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