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志》·筹饷篇第十六
冯唐有言:赵将李牧之居边也,军市之租皆自用飨士。选车千三百乘,彀骑万三千,百金之士十万。古之用兵其费至巨也,然以赵国区区,李牧偏郡,仰给市租,不闻匮乏,未有行军而乏兴,护众而忧馕者也。明代则不然,平时征赋半以养兵。
四海之富岁入裁二千余万,十年之通余,不过一年之入,郡县府库例不存储,大农春秋二拨,或往往告匮。至于军兴,田谷不播获,关税无登,而振恤供给,繁费相踵。劝捐输,议假贷,欲以一二贵戚大臣之私财澹天下之用,计绌情绌,始议加赋。
史威不行,漏卮不塞,俗儒迂生纷咎其上。
圣清鉴其敝,二百余载坚持不加赋之义,兆民晓然,湛恩汪濊,利原沮闭,咸怀仁义。然值有兵革非常之灾,连年累岁之繇,倾帑不足以供费,则计臣束手矣。洪寇之兴,始由部筹饷拨军者六百余万,其后困竭,则以空文指拨,久之空无可指。
诸将帅亦知其无益,乃各自为计。其计有二:捐输、厘金是也。
二者皆起于战国、秦汉之时。而捐输为最拙,又流敝滋大,害于风俗。胡林翼之言曰:“今之言兵者喜团练,言饷者急捐输,及大钱钞票,乐其不费而取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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