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集》·栾城应诏集卷十
◆进策五道【民政下】
○第一道臣闻三代之时,无兵役之忧。降及近世,有养兵之困,而无兴役之患。至于今,而养兵兴役之事,皆不得其当,而可为之深忧。盖古者兵出于农,而役出于民,有农则不忧无兵,而有民则不忧无役。五口之家,常有一人之兵,而二十之男子,岁有三日之役。故其兵强而费不增,役起而为素具,虽有大兵大役,而不忧事之不集。至于兵罢役休,而无日夜不息之费。其后周衰,井田破坏,陵夷至于末世,天下无复天子之田,皆民之所自有。天下之民不食天子之田,是故独责其税,而不任之以死伤战斗之患。天子有养兵之忧,而天下无攻守劬劳之民,以为大忧,故调其财以为养兵之用。而天下之役,凡其所以转输漕运、营建兴筑之事,又皆出于民。当此之时,民之所以供上之令者三:曰“租”,曰“调”,曰“庸”。租者,地之所当出;调者,兵之所当费;庸者,岁之所当役也。故使之纳粟于官,以为田之租。人入布帛以为兵之调,岁役其力,不役,则出其力之所直,以为役之庸。此三者农夫皆兼为之,而游惰末作之民,亦不免于庸调。运重漕远,天子不知其费,而一出于民。民岁役二旬,而不役者,当帛六十尺,民亦不至于大苦。故隋、唐之间,有养兵之困,而无兴役之患。此其为法,虽不若三代之兵不待天子之养,然天下之役犹有可赖者,皆民为之也。及其后世,又不能守,乃始变法而为“两税”,以至于今。天下非有田者不可得而使,而有田者之役,亦不过奔走之用,而不与天子之大事。天下有大兴筑,有大漕运,则常患无以为使。故募冗兵以供力役之急,不知击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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