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國 語 卷 第 十 一

晉語五1臼季使,舍於冀野〔一〕。冀缺薅〔二〕,其妻饁之〔三〕,敬,相待如賓〔四〕。從而問之,冀芮之子也,與之歸;既復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敢以告。」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五〕?」對曰:「國之良也,滅其前惡〔六〕,是故舜之刑也殛鯀,其舉也興禹〔七〕。今君之所聞也。齊桓公親舉管敬子,其賊也〔八〕。」公曰:「子何以知其賢也?」對曰:「臣見其不忘敬也。夫敬,德之恪也。恪於德以臨事,其何不濟!」公見之,使為下軍大夫〔九〕。  〔一〕臼季,胥臣也。冀,晉邑。郊外曰野。

  〔二〕案:「薅」,公序本作「耨」,注同。

  〔三〕冀缺,郤成子也。薅,耘也。野饋曰饁,詩曰:「饁彼南畝。」案:「耘」,公序本作「茠」。  〔四〕夫婦相敬如賓。

  〔五〕文公元年,冀芮畏偪,與呂甥謀弒公,焚公宮,秦伯殺之是也。

  〔六〕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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