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國 語 卷 第 六
齊語1桓公自莒反於齊〔一〕,使鮑叔為宰〔二〕,辭曰:「臣,君之庸臣也〔三〕。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四〕。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五〕;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六〕;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七〕。」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於死〔八〕。」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九〕也〔一0〕。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一一〕。」桓公曰:「若何〔一二〕?」鮑子對曰:「請諸魯〔一三〕。」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一四〕,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一〕桓公,齊太公之後、僖公之子、襄公之弟桓公小白也。初,襄公立,其政無常,鮑叔牙曰:「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公孫無知殺襄公而立。管夷吾、邵忽奉公子糾奔魯。齊人殺無知,逆子糾于魯,莊公不即遣,而盟以要之。齊大夫歸逆小白于莒。莊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二〕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後、鮑敬叔之子叔牙也。宰,太宰也。
〔三〕庸,凡庸也。
〔四〕管夷吾,齊卿,姬姓之後、管嚴仲之子敬仲也。 〔五〕寬則得眾,惠則足以使民。柔,安也。
〔六〕柄,謂本也。 〔七〕軍門,立旍為軍門,若今牙門矣。加,益也。
〔八〕三君皆云:「濱,近也。管仲臣於子糾,乾時之戰,親射桓公中鉤。」
〔九〕案攷異卷二引洪頤烜說:「「動」,當為「勤」字之誤也。」
〔一0〕君,子糾也。
〔一一〕宥,赦也。猶是,言為君猶為子糾也。
〔一二〕若何得還。
〔一三〕是時桓公使鮑叔脅魯殺子糾,邵忽死之,管仲不死。
〔一四〕施伯,魯大夫,惠公之孫、施父之子。
莊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一〕,所在之國,則必得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莊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二〕。」莊公將殺管仲,齊使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三〕,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未得請也〔四〕。請生之。」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
〔一〕才冠天下也。
〔二〕授予齊使也。
〔三〕欲得生自戮之,以逞射己之忿。
〔四〕猶未得所請也。
比至,三釁、三浴之〔一〕。桓公親逆之于郊〔二〕,而與之坐而問焉〔三〕,曰:「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為高位〔四〕,田、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