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卷三十八·居士集卷三十八

行状二首

  尚书户部侍郎赠兵部尚书蔡公行状〈宝元二年〉

  公讳齐,字子思。其先洛阳人,皇祖以下始著籍于胶东。公幼依外舅刘氏,能自力为学,初作诗已有动人语。今相国李公见之大惊,谓公之皇考曰:“儿有大志,宜善视之。”州举进士第一,以书荐其里人史防,而居其次。祥符八年,真宗皇帝采贾谊置器之说,试礼部所奏士,读至公赋,有安天下意,叹曰:“此宰相器也。”凡贡士当赠第者,考定,必召其高第数人并见,又参择其材质可者,然后赐第一。及公召见,衣冠伟然,进对有法,天子为无能过者,亟以第一赐之。

  初拜将仕郎、将作监丞,通判兖州。太守王臻治政严急,喜以察尽为明。公务为裁损,济之以宽,狱讼为之不冤。逾年,通判潍州。民有告某氏刻伪税印为奸利者,已逾十年,踪迹连蔓,至数百人。公叹曰:“尽利于民,民无所逃,此所谓法出而奸生者邪?是为政者之过也。”为缓其狱,得减死者十余人,余皆释而不问。潍人皆曰:公德于我,使我自新为善人。由是风化大行。

  天禧二年,还京师,当召试。时大臣有用事者,意不悦公。居数月,不得召。久而天子记其姓名,趣使召试,拜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阶再加为宣德郎,勋骑都尉,主判三司开拆司,赐绯衣银鱼,迁右正言,阶朝奉郎,勋上骑都尉。

  今天子即位,迁右司谏。真宗新弃天下,天子谅阴不言。丁晋公用事专权,欲邀致公,许以知制诰,公拒不往,益坚。已而寇莱公、王文康公皆以不附己连黜。公归叹曰:“吾受先帝之知而至于此,岂宜为权臣所胁?得罪,非吾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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