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卷八十一·外制集卷三
制五十首
〈又拾遗十五首〉
左班殿直李德隆母王氏可追封永安县君制
敕:夫观其子之孝,可以知其父母之贤。具官李德隆亡母永安县君王氏,生此孝子,能守其家。请以身官,移于泉壤。夫禄养于亲,有时而止;荣名之及,存不朽焉。魂兮享之,可以为慰。可。
比部员外郎知绵州薛贻应转驾部员外郎虞部员外郎知博州薛纶转司门员外郎秘书丞知嘉州洪雅县李述转太常博士制〈并磨勘改官。〉
敕具官薛贻应等:吏之庸庸而无闻者,吾所不取;章章而特见者,必擢用之。若夫奉法循职,守其官而无过者,不亦吏之良哉!念其勤劳,岂可不录?三年考绩,叙进有常。往服新恩,无渝尔守。可。
司门员外郎李公谨秘书丞充集贤校理杨仪殿中丞段高磨勘改官制
敕具官李公谨等:夫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今审官考课,增以举类之科,乃吾示信之令而新行之法也。汝等叙进,于此犹用常文。其后当迁,皆须应格。勉勤其业,以俟尔知。可。
范仲温可台州黄岩县尉制
敕具官范仲温:尔弟仲淹参吾大政,方欲辅朕平赏罚,推至公,以修纪纲而正庶位。尔今所任,有土与民。惟过与功,则有赏罚。尔勤厥职,可不戒哉?可。
东头供奉官ト门祗候石宗尹可内殿崇班制
敕具官石宗尹:陈力效官,积有岁月。会其课最,来上有司,按于旧文,当得叙进。升之朝列,可谓宠荣。往服新章,益勤后效。可。 著作佐郎卢革潘泳等磨勘改官制
敕具官卢革等:州县之职,治有常法,而远方之俗,风土异宜。若夫上克奉于教条,下不违于民欲,惟勤与敏,乃克济焉。尔等服职有劳,会课来上,膺兹叙进,无废官箴。可。 史馆书直官潘宗益可梓州司户参军制
敕具官潘宗益:给事有年,其劳可录。宜命以秩,俾旌厥勤。凡为有司,惟久则习。尚安乃职,以慎克终。可。
角厮波男合罗角可本族军主制 敕合罗角:生禀劲勇之姿,而济以忠果之性。屡陈厥效,咸可旌褒。俾升官荣,以劝诸部。勉图功业,无自失时。可。
军事推官龚待问可桂州观察推官制
敕具官龚待问:捕盗之格,有功者赏,而吏能应书者少,非吾有所爱焉。苟有其劳,岂不甄录?今有司言尔于格当迁,方兹多盗之时,用劝不能之者。可。
进士刘纯可试将作监主簿制
敕刘纯:自兵兴累年,而功效未立,然游谈之士以兵为说而得禄者多矣。吾犹意乎厥路尚狭,而未足以来特起之人,故甄收未始少懈。况尔屡经器使,而言者谓材,宜有推恩,以劝来者。可。
秘书丞窦随可本官致仕制
敕具官窦随:夫老而致其政于君者,士之懿节也。尔壮而登仕,困于数奇。今其老焉,可以归矣。安而眉寿,膺此美名。可。
邢州观察支使张德熙可著作佐郎制
敕具官张德熙:士之在下位而能以闻于上者,不有言者乎?一失其言,则有常罚焉。知人而荐,岂为易哉?今尔由举者而被升擢,尚勤其业,无累尔知。可。
大理寺丞薛仲孺可太子右赞善大夫制 敕具官薛仲孺:尔之伯父奎,为吾大臣,参议国政。刚直之节,见于临事。殁而无嗣,吾甚哀之。尔幼以奎荫,而登仕籍。今由累岁,遂升于朝。惟尔伯父之行,有司考法,易以一德不懈、执心决断之名,可谓美矣。守尔家法,克勤厥官。可。
殿中丞王正民大理寺丞朱景阳陈侁等磨勘改官制 敕具官王正民等:审官之法,三岁一迁。惟无过焉,乃得会课。尔等服于官政,以莅吾民。奉法守职,积劳岁月。膺兹叙进,此乃常科。勉尔之为,以期懋赏。可。 内殿崇班李允恭可内殿承制制 敕具官李允恭:朕患州县之吏不职者不能御奸禁暴,而悯吾民罹于贼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