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思录》·卷六·家道

1、伊川先生曰:弟子之职,力有余则学文,不修其职而学,非为己之学也。
  2、孟子曰:"事亲若曾子可也。"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3、"干母之蛊,不可贞",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不顺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从容将顺,岂无道乎?若伸己刚阳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顺相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已。刚阳之臣事柔弱之君,义亦相近。
  4、《蛊》之九三,以阳处刚而不中,刚之过也,故小有悔。然在巽体,不为无顺。顺,事亲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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