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潘埙传

潘埙,字伯和,山阳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官工科给事中。性格刚决,弹劾无所回避。论判诸大僚王鼎、刘机、宁杲、陈天祥等人,多被皇上采纳。

乾清宫遭火灾,潘埙向皇帝上疏说:“陛下登位九年,治理效果未实现,灾祥迭相出现。我希望皇上不是安全的住宅不居住,不是大道不经由,不是正人君子不亲近,不是儒术不崇尚,不是大阅之礼不观兵,不是执法不成狱,不是骨肉之亲不让干预政事,不是汗马功劳不滥加赏赐。我听说陛下喜好谑戏。臣认为入内廷有琴瑟钟鼓人伦之乐,不必以游离宫外为欢,不必以狎戏众小人为快啊。出到外廷,华裔一统莫不都是您的臣妾,不必收朝廷官员做私人,不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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