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何孟春传

何孟春,字子元,湖南郴州人。祖父何俊,曾经做过云南按察司佥事。父亲何说,官至刑部郎中。孟春少年时代在李东阳门下求学,学问很广博。考中弘治六年(1493)进士后,初任兵部主事。谏官庞泮等被逮进监狱时,他曾经上书搭救他们。孝宗诏令修建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计算下来将用掉一百多万两银子,孟春又抗言上书极力劝阻。清宁宫遇灾后,他借机上书陈述了八件事,奏疏长达一万多字。后来升为员外郎、郎中,奉命到陕西管理马政,结果各种规章制度都得到了实施。回朝以后,又提出五条兴利除弊的意见,并且弹劾巡抚的失职行为。

正德初年,他上书要求改正孔庙祭祀的典礼,未能实际执行。后外调为河南参政,廉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