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翁正春传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中期,担任龙溪教谕。万历二十年(1592),考中进士第一名,授职为修撰,升任少詹事。

万历三十八年(1610)九月,被任命为礼部左侍郎,代替吴道南负责礼部事务。十一月,出现日蚀,翁正春极力陈述朝廷的过失,皇帝没有答复。第二年秋天,万寿节,翁正春提出八点劝告:即清净君王的心绪,遵循祖制,振奋国家纲纪,信赖臣僚,珍重贤才,节俭开支,体恤百姓,重视边防。皇帝并不省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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