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颜鲸传

颜鲸,字应雷,慈奚谷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授官行人。提升为御史,出朝巡视仓场。当时奸人马汉倚仗定国公权势,放高利贷钱给运漕兵卒。如果不及时偿还,就没收他们的粮饷,被怨家所告。马汉持定国公的信来求情,颜鲸立即将他处死。四十一年,畿辅、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大丰收。颜鲸请求皇上让州县赃罚的银两不要运到京师,全部易换成粮食以防备救济饥年,并且发放内府新钱作为买进粮食的本钱。皇帝都批准了。之后,上奏对漕政有利的六事。

第二年出按河南。伊王典木英持杖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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