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陈登云传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职鄢陵知县。政绩最好,升为御史。出按辽东,上疏陈明安定边境的十条对策,又请求加速建立首功的赏赐制度。后改为山西巡抚。

回到京城,恰好朝廷大臣正在争论立储君的事。陈登云认为朝议迟迟不能决定,是贵妃家人暗中捣鬼。万历十六年(1588)六月因发生灾害上疏弹劾贵妃父亲郑承宪,说:“郑承宪包藏祸心,觊觎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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