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刘观传

刘观,雄县人。洪武十八年(1385)中进士,被授予太谷县丞,因受推荐被升为监察御史。三十年,进升代理左佥都御史。后因犯过入狱,不久获释,派出任嘉兴知府。遭父丧归家。

永乐元年(1403),他升为云南按察使,还没出发,改任户部右侍郎。二年,调任左副都御史。当时左都御史陈瑛残酷,右都御史吴中宽和,刘观委蛇于两人之间,专务取悦他们。四年,北京营造宫室,刘观奉命到浙江采木,不久回来。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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