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于谦传

于谦,字廷益,钱塘人。七岁那年,有个僧人见他有奇相,说:“这是将来拯救时局的宰相。”考取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

宣德初年,任御史。与皇上对答时,于谦吐字宏亮流畅,皇上为之侧耳倾听。顾佐任都御史时,对待属下非常严厉,却唯独礼敬于谦,以为他才能胜过自己。随从皇上征乐安时,高煦出来投降,皇上命于谦宣读他的罪状。于谦义正辞严,声色震厉。高煦吓得趴在地上发抖,自称罪该万死。皇上非常高兴,回师后,给于谦和其他大臣一样的赏赐。

出去按察江西时,昭雪数百件冤案。他上书说陕西一些地方的官校为害百姓,皇上命令派御史去逮捕他们。皇上知道于谦可以担当大任,正好这时将各部的右侍郎增设为直省巡抚,便亲笔写下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骑巡视所辖的地区,接见和走访乡里父老,考察哪些事务应该施行,哪些应该革除,然后马上上书提出意见。他一年中多次上奏,稍有水旱灾害,即报告皇上。

正统六年(1441)上书说:“现在河南、山西都积蓄了数百万斤粮食。请在每年三月份时,令府州县报上缺少食物的下等民户,然后按分额支给他们粮食,先给豆类和高粱,其次给小米和麦子,最后给稻谷,等秋收后偿还。因年老有病以及贫困而不能偿还的则给予免除。州县官吏任期已满应当升迁的,如果预备粮不足,不能离任。还要命令风宪官员经常监察。”皇上下令施行。河南黄河沿岸,经常被洪水冲开缺口。于谦令加厚建筑堤坝,每个乡里都要设亭,亭设亭长,责令其督率修缮堤坝。又命令百姓种树挖井,结果当地榆柳夹路,行人也不再受渴了。大同孤立在塞外,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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