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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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明史》·曾..传

曾翚,字时升,泰和人。宣德八年(1433),中进士。他治理秦府永兴王葬事时,辞去有关官员的馈赠。历任刑部员外郎。尚书金濂很器重他,让他掌管奏章。有什么重案,各郎官不能决断,总是交给曾

翚。秦王揭发巡抚陈镒狎妓。曾翚调查出实情,弹劾藩府诬陷大臣,陈镒得以洗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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